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远 望 谷(002161)报收于7.03元,下跌0.42%,换手率6.63%,成交量49.01万手,成交额3.34亿元。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23.4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290.8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832.61万元。
近日远望谷披露,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59万户,较4月10日增加464.0户,增幅为0.8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3万股减少至1.3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53万元。
远望谷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6.03亿元,同比上升10.51%;归母净利润1539.53万元,同比下降44.72%;扣非净利润-8963.65万元,同比上升33.9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85亿元,同比上升9.0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9亿元,同比下降264.4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937.58万元,同比上升12.31%;负债率40.43%,投资收益4989.12万元,财务费用3275.21万元,毛利率42.13%。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95,303.2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4,493,603.12元。拟以总股本739,75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2元(含税),合计派发10,001,520.0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补选范誉舒馨为非独立董事、聘任陈小兰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年度股东会。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3亿元,同比增长10.51%,主要得益于RFID技术与AI赋能,数智文旅、数智文化及烟草等业务增长,海外拓展与新兴场景落地带动收入上升。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39.53万元,同比下降44.72%,因拓展新兴赛道致费用增加及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董事会召开12次会议,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股权激励、融资申请等议案,并召开5次股东大会。公司聚焦数智铁路、数智文化、数智零售等核心业务,推进股权激励计划,布局消费物联网与数智文旅新赛道。
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岗位责任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后发放;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兼职的,按兼职职务报酬孰高原则确定。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岗位责任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业绩核定,年终或规定期间发放;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兼职职务报酬按孰高原则确定。
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保费不超过20万元/年,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因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利益相关方,所有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为150万元。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全年披露179份公告,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召开5次股东大会,均提供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发挥监督作用。公司通过互动易、电话、邮箱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回复互动易问题86个,回复率100%。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落实股东回报规划,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9日15:00-17: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举行2025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徐超洋、董事兼总裁孙迎军、独立董事潘忠民、董事会秘书范誉舒馨、财务负责人文平等将出席。投资者可通过同花顺路演平台或问题征集页面提前提交问题,公司将就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
公司发布了2025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涵盖公司治理、股东责任、客户责任、员工责任、环境保护及社会公益等方面。报告期间为2025自然年度,系公司第十八份社会责任报告。公司在环保方面持续推进绿色办公、节能降耗,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社会责任方面,开展员工关爱、困难帮扶、社区公益及教育捐赠等活动。报告还披露了2025年销售收入、净利润、纳税金额及研发投入等关键绩效数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存在部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落实整改,提升内部控制执行效果。
因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中公司住所及邮政编码条款进行修订。原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7、28楼,邮政编码518052;修订后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五路005号远望谷大厦5楼,邮政编码518063。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政策,主要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2025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591.23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涉及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本次计提预计减少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9.11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深圳市高新投小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及陈光珠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公司以其名下多处房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该事项构成关联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授信及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因办理远望谷大厦不动产权证变更需要,拟将全资子公司英唐科技原用于抵押的房产,变更为公司持有的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思维列控,证券代码:603508)不低于500万股股票作为质押担保。待新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成后,将重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并解除股票质押。本次变更不影响原有融资条件,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被担保人深远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资质,审计过程中就重大会计事项与公司充分沟通,执行了完善的质量复核程序,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众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评估认为其履职行为规范,审计结果客观、准确、可靠。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完成了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事务所保持了独立性,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执行了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等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并审议通过了相关审计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经复核,汇总表与已审计财务报表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存在经营性往来,涉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拆借,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与联营企业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存在应收股权款及其他经营性往来。汇总表已按监管要求编制,仅供信息披露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存在经营性往来,包括与浙江远望谷飞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昆山远望谷物联网产业园有限公司的货款往来;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拆借,涉及深圳市远望谷锐泰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此外,与联营企业成都普什信息自动化有限公司存在应收股权款及其他货款往来。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额为3,211.46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离任及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提出持续聚焦主业、坚持创新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股东回报、加强投资者沟通等举措。公司致力于巩固RFID与物联网技术领域优势,推进AI赋能与产业协同,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治理结构,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审议通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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