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9日收盘,宏景科技(301396)报收于327.45元,下跌2.54%,换手率17.24%,成交量13.11万手,成交额41.72亿元。
4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202.9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8亿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52万户,较2月27日减少4541.0户,减幅为15.2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160.0股增加至6089.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3.34万元。
宏景科技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1.82亿元,同比上升79.62%;归母净利润2644.77万元,同比上升134.94%;扣非净利润2925.55万元,同比上升134.64%;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69亿元,同比下降184.9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107.03万元,同比下降80.6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481.62万元,同比下降61.42%;负债率76.43%,投资收益-28.87万元,财务费用5319.53万元,毛利率21.26%。
宏景科技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153,517,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703,509.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转增61,407,01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14,924,565股。该预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98,785.81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3,443,105.50元。
宏景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会计差错更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与方案、修订公司章程、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国金证券认为宏景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并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核查意见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内控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涵盖内部会计控制、管理控制和审计控制的制度体系,覆盖全部主要单位和业务,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评价结果显示,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与内部监督机制健全有效,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薪酬方案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置子公司资本公积、电子支付结算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内容。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拟以总股本153,517,547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14,924,565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53,517,547元变更为214,924,565元。同时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5,976,312.82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53,250,665.81元,资产减值损失-2,725,647.01元。本次计提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均认为计提依据充分。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17,176,613.3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771,245,374.6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012,113.71元。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10,464.7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与具备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新增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租赁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的部分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7,176,613.3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71,245,374.61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257,610,854.38元,补充流动资金416,954,461.60元,归还银行贷款96,680,058.6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012,113.71元,另有7,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4,727.83万元。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符合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关键事项等保持有效沟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说明,确认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基于已审计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监管要求。
汇总表按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分类列示,各项目数据均为空,无实际发生额。
经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李敏才女士、刘兴起女士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额度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所获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或18个月。募集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用于财务性投资。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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