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8日收盘,物产中大(600704)报收于5.03元,下跌4.01%,换手率2.3%,成交量119.12万手,成交额6.02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58.12万元,占总成交额1.43%;游资资金净流入6816.88万元,占总成交额11.33%;散户资金净流出7675.01万元,占总成交额12.75%。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物产中大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26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4532.0户,减幅为4.6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32万股增加至5.5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8.92万元。
财务报告
物产中大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5964.63亿元,同比下降0.51%;归母净利润36.23亿元,同比上升17.68%;扣非净利润28.59亿元,同比上升14.2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634.83亿元,同比上升3.7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2亿元,同比下降23.4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93亿元,同比下降22.34%;负债率69.65%,投资收益42.52亿元,财务费用15.99亿元,毛利率2.3%。
物产中大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79,898.67万元,截至2025年7月16日,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报告期内,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设等项目结项,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终止,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实际投入与承诺投入差异主要因分期付款所致,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报告显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规,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就重大会计事项与公司达成一致,未出现未决意见分歧,高质量完成了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为副总经理人数由5至7名调整为4至6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276家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3%和95%,覆盖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整改或正在整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公司2025年内控运行良好,获浙江上市公司内控指数第3名,连续9年位列全省最佳内控前十。
物产中大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年(含税)。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实际任职期间离任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薪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物产中大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379,898.67万元,截至2025年7月16日,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期末余额为0.00万元。报告期内,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
物产中大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报审计、内部控制、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其独立性与执业质量,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物产中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物产中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2025年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截至2025年末,该所共有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4年审计75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项目合伙人吴懿忻、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伟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审计费用预计为1,4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1,230万元,内控审计费25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物产中大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物产中大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指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79,898.6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5.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4,372.39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净额219.59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相关监管协议已履行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全部注销。
物产中大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物产中大集团发布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涵盖公司在党建引领、公司治理、产业协同、科技创新、供应链管理、员工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践与绩效。报告披露了全年营业总收入5964.63亿元,归母净利润36.23亿元,同比增长17.68%。公司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提出2028年实现集团层面“碳达峰”目标,并在养老生态、大宗商品枢纽建设、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取得进展。报告依据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编制,覆盖集团及主要控股子公司。
物产中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会娟)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会娟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全部11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高管薪酬等事项,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反映经营状况,关联交易公允,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规,薪酬制度符合规定。本人未提议召开会议或独立聘请中介,与管理层、审计机构保持沟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物产中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薪酬与年度及任期考核结果挂钩,实行预发与清算结合,任期激励实行延期支付。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因职务变动等情况按实际任职时间发放薪酬。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索已发薪酬。
物产中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春燕)
郑春燕作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全部1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职责,审议董事提名、高管聘任及薪酬事项,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公司关联交易合规,定期报告及内控报告真实完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本人与审计机构、管理层保持沟通,关注年报审计进展,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股东权益。
物产中大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三联)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全部1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审议董事提名及高管聘任事项。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与审计机构及管理层就年报审计、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关注信息披露及中小股东权益。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物产中大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筹融资需要及外部市场环境,物产中大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每期发行品种、规模、期限等由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及市场情况确定,并授权资金中心办理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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