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8日收盘,上海电力(600021)报收于17.0元,下跌3.52%,换手率2.06%,成交量58.17万手,成交额9.87亿元。
4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9亿元,占总成交额14.07%;游资资金净流入2248.14万元,占总成交额2.28%;散户资金净流入1.16亿元,占总成交额11.8%。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6.96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2.86万户,增幅为11.8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7万股下降至1.0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9.1万元。
上海电力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99.23亿元,同比下降4.98%;归母净利润5.67亿元,同比下降31.59%;扣非净利润5.12亿元,同比下降36.57%;负债率69.27%,投资收益3.25亿元,财务费用6.64亿元,毛利率22.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2025年度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行动方案报告》、修订《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等五项制度的议案,以及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报告及通知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公司修订《内部信息外部使用人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内部信息外部使用人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程序和责任,确保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性,防范内幕交易。规定明确内部信息和外部使用人的定义,要求对提供内部信息实行严格的审查、登记备案程序,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公司需对外部使用人信息进行登记,包括身份信息、所提供信息内容及时间,并由其签字确认。公司应与相关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外部使用人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如发生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报告监管部门。
公司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明确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公司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登记事项并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向监管部门报送登记材料。
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经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该规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及简明清晰要求。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内容,明确各类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同时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机制、程序和保密措施。
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报送要求,强化内幕信息保密责任与责任追究机制。公司董事会负责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签署确认意见。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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