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7日收盘,骏亚科技(603386)报收于14.39元,上涨2.57%,换手率1.74%,成交量5.69万手,成交额8121.06万元。
资金流向
4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7万元,占总成交额0.04%;游资资金净流出76.31万元,占总成交额0.94%;散户资金净流入79.38万元,占总成交额0.98%。
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共十一章,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管理、股东会及董事会运作规则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326,322,560元,主营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对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并履行特别职责。
骏亚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中良)
2025年,罗中良作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全部5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2次股东大会中的1次,主持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未发生需独立聘请中介、提议召开会议或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积极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沟通。
骏亚科技: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证券投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规定了证券投资的类型包括股权投资、上市证券投资等,强调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要求以公司名义开设账户。制度还明确了审批权限,根据投资金额大小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同时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要求及相关部门职责。
骏亚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行为。制度明确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可在董事、高管出现法定禁止任职情形时解除其职务。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未结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三年内持续有效。
骏亚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公司可对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并规定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登记备案要求及事后披露情形。同时强调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范围,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骏亚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份管理的信息申报、披露要求及股份变动的禁止和限制情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及持股情况,减持股份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增持股份需履行相应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后、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特定时间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离职后6个月内或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同时禁止从事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
骏亚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内部各部门、下属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在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的信息报告义务。制度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明确了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时限及程序。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分析、判断与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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