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豪美新材(002988)报收于33.52元,下跌1.38%,换手率1.35%,成交量3.36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7.8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38.4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0.58万元。
近日豪美新材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3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1263.0户,增幅为9.6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2万股减少至1.7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2.52万元。
豪美新材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77.78亿元,同比上升16.58%;归母净利润1.18亿元,同比下降43.47%;扣非净利润1.19亿元,同比下降41.76%;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1.96亿元,同比上升19.6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478.74万元,同比下降165.9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71.39万元,同比下降155.15%;负债率60.54%,投资收益-925.08万元,财务费用9633.55万元,毛利率10.3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同时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2025年,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履职,召开董事会11次,召集股东大会4次,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铝型材销量31.74万吨,同比增长15.36%;实现销售收入77.78亿元,同比增长16.5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亿元,同比下降43.37%。董事会推进汽车轻量化业务战略转型,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全年披露公告108份。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非独立董事津贴为3,000元/月(税前),在公司任职者另按职务领取相应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按所任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待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负责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27日09:00-10:00通过“价值在线”平台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独立董事张晓峰,财务总监王兰兰,董事会秘书吴鹏,以及保荐代表人张贵阳。投资者可通过指定链接或扫码报名,通过“腾讯会议”或“易董app”参与。公司提前征集投资者问题,并在说明会中就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说明会后可通过平台查看会议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全部下属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等关键环节实施了有效控制。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出具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变化。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2025年12月发布的19号解释,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资本公积、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相关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披露等内容进行明确。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变更不影响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283.27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804.7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478.53万元。该项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8,283.27万元,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在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董事会认为计提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兰兰女士和吴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兰兰女士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吴鹏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二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两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及其他董监高无关联关系,且符合高管任职资格。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与科泰玻璃、科建实业、银汇投资、鸿泰精密、摩洛哥艾斯特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接受劳务、租赁土地房屋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300万元,定价遵循市场原则。该事项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均认为交易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拟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涉及币种主要为美元。交易对手为具备外汇衍生品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禁止投机行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原材料相关的商品期货,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与风险控制措施,不以投机为目的,旨在锁定采购成本、降低经营风险。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大量铝锭作为原材料,为降低铝价波动影响,拟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原材料相关性最高的商品期货,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进行。持仓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亿元,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元,资金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为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使用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资金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豪美新材拟在2026-2027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610,000万元人民币和5,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30,000万元人民币和5,000万美元的担保。被担保对象包括豪美精密、贝克洛、科建装饰和豪美铝制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23,000万元人民币和5,000万美元。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82,400万元,实际净额81,316.57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69,566.44万元。2025年度投入2,098.20万元,期末专户余额2,118.32万元。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原“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安徽豪美。保荐机构由光大证券变更为国泰海通。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按审计准则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就审计重点、调整事项等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监督职责,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确认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无重大不一致。该说明基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执行额外审计程序,仅供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1,111,286,219.24元,年初余额为1,077,482,294.38元,2025年度累计发生往来金额250,437,571.33元,偿还累计216,633,646.47元。所有往来均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原因为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黄志雄、张晓峰、徐国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香港子公司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在摩洛哥丹吉尔科技城投资设立子公司并新建铝型材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每年4.4万吨铝型材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建筑铝型材及工业铝型材。本次投资旨在完善公司全球化布局,服务欧洲和非洲市场,提升客户本地化响应能力。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晓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其出席了全部7次董事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参与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聘任、定期报告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郑德珵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履职期间,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025年4月任期届满离任,期间未提议召开会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机构。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志雄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其出席了全部7次董事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参与了董事会换届、高管聘任、定期报告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的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徐国富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任职期间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就高管聘任、董事会选举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与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现场工作5个工作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黄继武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会2次、提名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情形。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参与审议关联交易、董事选举、高管聘任、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现场工作11个工作日。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9月离任。
卫建国作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会1次,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全部出席。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2025年4月22日起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结构与考核、薪酬发放与管理、止付追索机制及薪酬调整等内容。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在公司任职的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实行绩效考核与追索止付机制。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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