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胜科纳米(688757)报收于26.8元,上涨2.1%,换手率1.77%,成交量3.2万手,成交额8544.34万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69.49万元,占总成交额3.15%;游资资金净流入438.54万元,占总成交额5.13%;散户资金净流出708.02万元,占总成交额8.29%。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249.0户,较12月31日减少116.0户,减幅为1.5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5.48万股上升至5.5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29.75万元。
胜科纳米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同比上升27.51%;归母净利润6187.9万元,同比下降23.78%;扣非净利润5617.11万元,同比下降22.54%。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44亿元,同比上升18.5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29.21万元,同比下降80.07%。负债率为54.99%,财务费用为1725.05万元,毛利率为40.6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0.83%。
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32亿元,同比增长21.96%;归母净利润为741.34万元,同比下降35.64%;扣非净利润为629.48万元,同比下降44.3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6123.37万元,同比增长55.38%;研发投入为1734.19万元,同比增长32.47%,占营收比重为13.10%。
2025年营业收入为529,527,268.32元,同比增长27.51%;归母净利润为61,878,956.38元,同比下降23.78%;扣非净利润为56,171,086.77元,同比下降22.54%。总资产为1,972,917,736.25元,同比增长32.22%;归母净资产为888,042,708.96元,同比增长46.5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202,988,732.05元,同比下降8.33%。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中期已派0.5元(含税),全年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170,886.43元(含税),占归母净利润的73.00%。
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32,385,002.13元,同比增长21.96%;归母净利润为7,413,359.18元,同比下降35.64%;扣非净利润为6,294,783.03元,同比下降44.3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61,233,690.05元,同比增长55.38%;研发投入为17,341,899.26元,同比增长32.47%,占营收比例为13.10%;基本每股收益为0.0184元/股,同比下降41.96%;总资产为1,996,938,645.71元,较上年末增长1.22%;归母所有者权益为895,440,311.18元,较上年末增长0.83%。
公司拟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审议日总股本为403,311,486股,拟派发现金红利25,005,312.13元(含税),占归母净利润的73.00%。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制定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后续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会议还通过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员工,含实际控制人李晓旻,不含独立董事及其他特定人员。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3日,登记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7:00。会议将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薪酬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利润分配方案、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议案,其中多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专[2026]5941号审核说明,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规定,与已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无重大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确认其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已完成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委员会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较好完成审计任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9.8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3,604.29万元。本年度投入总额为26,105.58万元,主要用于苏州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公司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未变更募投项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39.2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符合监管要求,无违规情形。
公司经自查确认,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健全,运营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9,659.84万元,全部用于苏州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截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8,956.54万元,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资金748.96万元已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期间未变更募投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
公司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亦未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
公司章程于2026年4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331.1486万元,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义务,并明确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公司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考核范围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基数,设定2026年至2028年三年增长目标,归属比例与考核完成度挂钩。个人考核结果分为A至E级,对应不同归属比例。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董事会审批。
独立董事傅强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充分沟通,确认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行为。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允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时,自行审慎判断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制度明确适用条件、内部审核程序及责任处罚,要求信息尚未泄露、内幕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且股票交易未异常波动。豁免或暂缓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规范登记备案与监管报送流程。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使用募集资金应围绕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并按规定审议披露。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细则明确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薪酬方案建议。如发生财务造假、严重违规等情况,公司将追索扣回已发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年发放;外部董事一般不发放津贴;内部董事根据其管理职务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挂钩,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若因财务造假导致财务报告重述,将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张毅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董事及高管薪酬、利润分配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切实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海祥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董事及高管薪酬、利润分配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025年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分别派发现金红利6009.34万元和2016.56万元。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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