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梅轮电梯(603321)报收于7.36元,上涨2.08%,换手率1.2%,成交量4.15万手,成交额3027.53万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5.9万元,占总成交额9.77%;游资资金净流出180.41万元,占总成交额5.96%;散户资金净流入476.31万元,占总成交额15.73%。
截至2026年3月31日,梅轮电梯股东户数为1.52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1535户,增幅11.24%;户均持股数量由2.56万股降至2.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7.07万元。
梅轮电梯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6.78亿元,同比下降16.53%;归母净利润3225.46万元,同比下降76.01%;扣非净利润2219.53万元,同比下降59.5%。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1.81亿元,同比下降23.94%;单季归母净利润413.6万元,同比下降77.8%;单季扣非净利润101.54万元,同比下降92.6%。公司负债率为31.65%,投资收益255.75万元,财务费用-1099.88万元,毛利率21.65%。
公司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按346,249,369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312,468.45元(含税),占归母净利润的53.67%。该方案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1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22.49%,具备偿债能力。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在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已制定风控措施,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运营。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50万元,主要为向绍兴柯亚孵化器有限公司、浙江中意针绣有限公司、浙江方略大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劳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执业资质合规,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18.35亿元,服务上市公司244家。项目团队专业胜任,独立性符合要求,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审计过程勤勉尽责,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3,330.33万元,全部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565.73万元,其中置换前期投入7,526.68万元,项目直接支出2,039.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22.96万元,部分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生收益24.66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监管规定,未变更用途。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2,049,469股,募集资金总额2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23,330.33万元,全部用于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9,565.73万元,期末余额为7,822.96万元。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完成前期投入资金置换及现金管理操作。会计师事务所与保荐机构确认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合规。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公告披露了2025年度在主业经营、研发创新、公司治理、股东回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实施情况,并提出2026年度将持续聚焦主业、强化创新、完善治理、加强合规、优化回报、深化沟通等行动计划。公司提示该方案受外部环境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63万元(财务审计53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将提交股东会审议。该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控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刑事处罚或监管措施。续聘事项待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信额度、品种及具体条款以与银行最终签署协议为准,实际授信金额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可在期内循环使用。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评价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财务报告、采购与销售业务、人力资源、研发、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子公司管控及信息系统等。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章勇坚、濮德意、陆文才的独立性进行评估。经核查,三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重大业务往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认定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独立董事濮德意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与审议多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聘任、薪酬方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治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合规,未发现大股东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聘任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多项股权激励议案,并完成副总经理聘任。
独立董事陆文才2025年度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聘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合规,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多项定期报告及议案,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章勇坚2025年度忠实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承诺变更、被收购或会计政策重大变更等情况。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及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挂钩,若存在违规或重大过失,可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薪酬。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会议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合计派发17,312,468.45元(含税)。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中审众环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63万元。同时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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