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ST华铭(300462)报收于13.51元,上涨0.37%,换手率2.17%,成交量3.0万手,成交额4023.58万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0.3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15.6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4.71万元。
近日ST华铭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877.0户,较12月31日减少1211.0户,减幅为13.3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99万股增加至2.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8.64万元。
ST华铭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6.9亿元,同比上升10.17%;归母净利润-4184.25万元,同比下降289.37%;扣非净利润-4384.22万元,同比下降8.1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77亿元,同比下降17.1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802.84万元,同比下降190.6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307.9万元,同比下降299.13%;负债率29.9%,投资收益3529.28万元,财务费用238.14万元,毛利率26.01%。
ST华铭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为145,163,787.87元,同比增长23.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60,733.64元,同比亏损扩大296.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903,981.48元,同比减少164.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64,883.40元,同比下滑3526.24%。基本每股收益为-0.0986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8%。总资产为1,898,102,661.4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85,487,503.99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17%。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100万元,并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合计6.19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计提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潘峰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参与审议内审报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关注内部控制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未行使特别职权,发表同意意见,现场工作超15天,认为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完整。
陈鹏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均亲自参会,无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进行前置审议。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资助、董事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解决控股公司逾期还款问题,持续关注内部控制与审计工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张姝作为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会2次,参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防止利益输送和利润调节。制度明确关联人范围,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情形,界定关联交易事项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研发项目转移等。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根据交易金额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要求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明确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同时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披露要求,以及部分情形可豁免审计、评估或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提前指定或干预。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且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刑事处罚记录。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需轮换。选聘程序包括制定选聘文件、公开选聘方式、评价要素打分、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环节。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按规定保存选聘资料至少十年。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公司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审计部每季度检查,董事会每半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应定期开展现场检查。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构成、考核标准及管理机制。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方案制定。存在违规行为时,公司将止付或追索绩效薪酬。
为规范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义、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要求、风险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被资助对象未能按时还款或出现财务困难时,应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及决策流程。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各类对外投资行为,包括权益性投资、财务性投资、委托理财等。根据投资金额和财务指标,规定了总经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批权限,并明确了投资实施、转让收回、人事管理、财务审计及信息披露等相关要求。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明确信息申报、股份变动披露、禁止买卖情形、限制转让比例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确认2024年末子公司浙江国创存货相关保留意见事项已通过两次盘点核实并完成调整,存货影响已消除;同时,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就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反映,立案调查对财务报表的重大不确定性影响已消除。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提及的子公司管控不足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子公司浙江国创已完成团队重组和生产基地搬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9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内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实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未进行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期初、期末无余额。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落实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近铭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与浙江国创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文评、陈辉于2022年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协议,王文评和陈辉承诺国创热管理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720万元。经审计,国创热管理2024年度实际净利润为356.98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指南的规定,未发现与审计过程中检查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披露内容存在重大不一致。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8,980.46万元,扣除项目合计369.77万元,主要为销售材料和租赁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为68,610.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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