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湘潭电化(002125)报收于14.19元,上涨1.94%,换手率2.89%,成交量18.19万手,成交额2.56亿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08.2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1.3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466.87万元。
近日湘潭电化披露,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49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73.0户,减幅为0.3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4万股增加至1.1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27万元。
湘潭电化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9.21亿元,同比上升0.46%;归母净利润2.25亿元,同比下降28.43%;扣非净利润2.06亿元,同比下降15.5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19亿元,同比下降1.8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810.24万元,同比下降3.8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520.23万元,同比上升350.43%;负债率36.51%,投资收益1.01亿元,财务费用3529.2万元,毛利率21.5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1,296,242.83元,较上年增长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447,797.28元,同比下降28.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6,059,740.77元,同比下降15.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006,622.17元,同比减少50.75%。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35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35%。公司总资产为5,021,347,092.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154,557,851.59元,资产负债率为36.51%。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9,511,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5,447,797.28元,未分配利润为1,274,161,403.21元。预案拟以总股本629,511,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合计派发72,393,803.3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2,129.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44.78万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会议还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向参股公司增资、制定及修订多项管理制度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1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等九项非累积投票提案。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就部分议案的表决单独计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参股公司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的议案。省研究院拟参与共建中南大学申报的国家级‘先进材料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平台’,本次增资扩股新增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按1元/注册资本认购,湖南裕能同步增资2,000万元,电化产投和浙江远程放弃增资。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由25%增至37.50%。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财信证券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对湘潭电化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保荐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控股、全资子公司,覆盖主营业务和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和专项奖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董事薪酬方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回顾了2025年度经营情况,面对复杂外部环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1亿元、利润总额2.47亿元、归母净利润2.25亿元,业绩同比有所下降。公司持续推进战略引领,完成可转债发行募资4.87亿元用于扩产项目,强化治理结构,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会2次,审议48项议案,完善内控机制,设立风控法务部,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01亿元。展望2026年,董事会将聚焦战略规划、治理提升、合规风控与市值管理。
因公司办公地址所在区域道路规划调整,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中的街道名称发生变更。变更前为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变更后为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上述变更后的办公地址自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除街道名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邮编、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网址、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40.50元,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272.99万元,其中项目投入20,072.9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万元。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建设完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等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合法合规。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9,434,742.71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电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湖南聚宝、液态阳光、湖南裕能、中天新能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7,344.60万元,涉及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等事项。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合同约定。靖西电化资产负债率为21.15%,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5.85%,不涉及关联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42,5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5,7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外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拟在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7,5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9,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7,5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9,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以投机为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该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险控制措施。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风险,计划在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锂盐期货品种,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9,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显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40.50元,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272.99万元,其中项目投入20,072.9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剩余资金存放于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未进行效益预计。
湘潭电化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万元,主要用于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272.99万元,其中项目投入20072.9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699.40万元。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节余使用及超募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实施地点和方式未调整。公司已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时完成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次会议与会计师沟通审计安排、重点事项及初步结果,并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37人,注册会计师1306人,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时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主要原因为工程款、租金、保证金等。上市公司子公司也存在日常垫付资金形成的经营性往来。所有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年末关联资金往来余额合计35,322.02万元。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何琪、周波、舒洪波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何琪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勤勉履职,出席全部9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会,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参加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补选董事、高管聘任、薪酬方案及可转债再融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事项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全年现场工作15日,赴生产基地及子公司调研,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舒洪波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间,其出席全部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补选董事、再融资等事项进行审核,认为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其全年现场工作15天,赴子公司实地调研,并参加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波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周波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2次,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其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再融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周波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达15日,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发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按月发放,不再领取其他薪酬。薪酬与公司效益、长远利益挂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董事在涉及自身薪酬事项时应回避表决。若公司财务重述或董事存在过错,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对外投资包括投资新设公司、股权收购、项目资本增减等,不包括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公司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发展战略、风险可控等原则。审批权限根据投资规模划分,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制度涵盖投资决策流程、职能分工、实施管理、投后监督、收回与转让、信息披露等内容,旨在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和专项奖励构成。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考核指标包括公司经营业绩、重点工作任务和约束性指标。总经理考核以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主,副职人员 additionally 考核个人履职情况。绩效薪酬分配系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70分以下不发放绩效薪酬。薪酬纳入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止付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重大决策失误等情况追回已发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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