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鹏欣资源(600490)报收于8.88元,上涨2.19%,换手率2.58%,成交量51.35万手,成交额4.51亿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693.63万元,占总成交额10.41%;游资资金净流入623.23万元,占总成交额1.38%;散户资金净流出5316.86万元,占总成交额11.79%。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85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1.96万户,增幅为24.9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81万股减少至2.2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7.14万元。
鹏欣资源2025年主营收入34.11亿元,同比上升81.94%;归母净利润2.25亿元,同比上升333.0%;扣非净利润3.24亿元,同比上升302.87%。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7.19亿元,同比上升47.9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57.24万元,同比下降142.2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上升1666.4%。负债率为23.67%,毛利率23.8%,财务费用1465.24万元,投资收益1333.39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运行。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报表的100%。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独立董事张飞达、魏俊浩、王树义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拟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拥有95名合伙人、559名注册会计师,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50,162.85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8,964.51万元。审计费用合计2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5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授信将用于南非金矿产能提升、刚果(金)铜钴业务运营、贸易业务拓展及境内外投资并购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获授信12.25亿元,已使用4.52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资质,注册会计师559人,签署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3人,2025年收入总额50,162.85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4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5,015.12万元,投保职业保险赔偿限额5,000万元,近三年无民事责任承担情况。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于2025年12月变更为中名国成,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计划、关键节点、审定数据等进行了沟通,监督其勤勉尽责。最终认为其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进行质押,质押总额累计不超过7.2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阴极铜、铜、铝、锌、铅、镍、锡、锰硅、硅铁、焦煤、焦炭、螺纹钢、热卷、不锈钢、橡胶、黄金、白银等,任意时点最大保值头寸分别不超过12,000吨和保证金3亿元、1.5亿元。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煤炭、能源化工类期货和衍生品,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实施主体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和监督机制。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识别出环境合规管理、员工、应对气候变化、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等20项具有重要性的ESG议题。
因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及年报工作通知,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对部分贸易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标准仓单交易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本次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无影响,不改变已披露财报盈亏性质,不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038.57万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17,294.40万元主要为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信用减值损失2,255.83万元。该事项对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为12,622.40万元。董事会认为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未发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子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部分构成非经营性往来。专项说明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5年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及年报工作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涉及标准仓单交易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代理人身份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已追溯调整2023至2025年财务数据,对利润总额、净利润无影响,不改变盈亏性质,不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无异议。
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42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和高于70%的被担保方各提供不超过21亿元,包含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7.2亿元。被担保人包括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CAPM TAU MINE、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865万元,无逾期担保。
审计委员会由张飞达、王健(任职至2025年12月26日)、王树义组成,后调整为张飞达、朱敬兵、王树义,张飞达任召集人。2025年度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委员会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财务报告,指导内控制度建设,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水游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40万元,其中接受劳务200万元,其他类40万元。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5,819,989.1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9,866,089.35元,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支付相关中介费用”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3,114.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符合监管要求。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确认,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9,866,089.35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395,382.33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相关专户已完成销户。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会之日止,资金可滚动使用。理财品种限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基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张飞达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1次,出席审计委员会8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利润分配、衍生品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王树义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会2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12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利润分配预案、衍生品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发布《大宗商品衍生品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大宗商品衍生品投资行为。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设立贸易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管理,交易部门制定策略并执行,风控、财务等部门协同管理。投资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况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建立每日、每月报告制度及风险监控机制,资金风险度超限时需及时应对。重大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
魏俊浩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出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5次。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