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美锦能源(000723)报收于4.4元,下跌2.44%,换手率1.43%,成交量62.97万手,成交额2.8亿元。
资金流向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62.1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95.6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866.48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美锦能源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4.44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6574.0户,增幅为2.7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85万股减少至1.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49万元。
财务报告
美锦能源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79.69亿元,同比下降5.58%;归母净利润-11.23亿元,同比上升1.7%;扣非净利润-12.01亿元,同比下降9.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49.95亿元,同比上升7.1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86亿元,同比上升20.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39亿元,同比下降4.9%;负债率65.15%,投资收益817.93万元,财务费用4.54亿元,毛利率5.46%。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美锦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总资产为421.85亿元,同比下降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0.90亿元,同比下降9.42%。2025年营业收入为179.69亿元,同比下降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3亿元,同比上升1.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01亿元,同比下降9.9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0亿元,同比增长63.63%。基本每股收益为-0.25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2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13%。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15%,EBITDA全部债务比为12.00%,利息保障倍数为-1.69。
2026年一季度报告
美锦能源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为4,114,843,197.52元,同比增长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356,289.73元,同比减亏6.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1,673,015.54元,同比增长28.56%。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6元。总资产为40,423,044,916.93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751,038,934.34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59%。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314.0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5,594.90万元,因年度亏损,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长期利益。
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并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管理制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供财务资助等议案。其中,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2025年财务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财务报告,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涵盖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7,969,258,714.40元,应收账款余额为1,069,142,892.72元,坏账准备为62,781,522.08元。关键审计事项包括营业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可收回性。报告还披露了主要会计政策、税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关联方关系等内容。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796,925.87万元,同比减少5.5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314.01万元,同比增加1.70%。公司总资产为4,218,542.35万元,负债总额为2,748,491.4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1,470,050.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3,950.04万元,较上年增加59,864.27万元。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总资产421.8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0.90亿元,减少9.42%;实现营业收入179.69亿元,同比减少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3亿元,亏损同比减少1.70%。公司报告期内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审议包括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多项议案。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正常,独立董事按规定开展工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规范。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事项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薪酬等议案。2025年公司实现营收179.69亿元,净亏损11.23亿元,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以反映注册资本变更,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按季度发放,相关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参与经营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劳动合同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绩效考核确定报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补贴和福利。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后发放。离任者按实际任期计算薪酬。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因可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4,431,432,532元变更为4,403,498,044元,股份总数相应变更。《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法定代表人定义、董事会构成及董事产生方式等条款修订。同时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其中《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具备证券业务资格,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111人,注册会计师481人,其中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6人。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91,385.9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5,436.3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90.63万元。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马云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自律组织处分。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90万元,2026年预计费用无重大变化。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公司未发现重大及重要缺陷,部分一般缺陷已制定整改措施。2026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内控体系,提升管理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内容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的资本公积处理、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相关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5,638,230.98元,转回19,072,837.02元,结转/核销248,606,402.90元,其他变动-124,066,615.02元。本次计提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减少54,613,658.64元。董事会认为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美锦能源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6,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接受劳务等预计44,24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等预计121,760万元。2025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8,942.59万元。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或协议价,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美锦能源子公司华盛化工拟向参股公司泓创物流提供3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年利率3%。同时,对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00万元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三年,年利率3.45%。泓创物流资产负债率超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清徐泓博财务资助展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被资助对象均为非关联方,资助风险可控。
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冶金焦炭衍生品品种,全年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总产量的10%,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明确套期保值目的、职责分离、资金管理、风险监控等,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认为该业务有助于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控制生产成本,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发展,具备可行性。
关于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冶金焦炭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可滚动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已设立衍生品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全资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同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美锦能源披露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35.57亿元,2025年投入20,610.58万元,累计投入346,895.53万元,期末余额10,117.22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制氢项目分别延期至2026年6月和12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七天通知存款现金管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美锦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6,895.5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本年度投入20,610.58万元,主要用于“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公司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募投项目分别延期至2026年6月和2026年12月。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北京兴华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诚信状况,严格遵守审计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完成了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等工作。项目团队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未获取额外利益。评估认为其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满足公司审计要求。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北京兴华成立于2013年,具备证券业务资质,2025年末有合伙人111人,注册会计师481人,签署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6人,2025年度收入总额91,385.92万元。项目合伙人马云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鹏、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并就审计范围、流程、时间安排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了专项说明。审计依据为《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2026年修订)》。审计结论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当年度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往来,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其他关联方包括联营企业、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管的企业,往来性质以经营性往来为主,部分为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上市公司子公司与其他附属企业之间存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形成原因为内部往来款。期末合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较大,主要集中于子公司层面。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辛茂荀先生、王宝英先生、刘小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解除质押股份合计50,175,000股,并同日将同等数量股份重新质押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质押用途为融资期限调整。本次解除质押和质押股份分别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4%。截至2026年4月23日,美锦集团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100%。公司提示美锦集团质押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小明)
刘小明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10月10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均投赞成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关联担保事项。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召开临时会议或征集股东权利。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与管理层沟通,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玉敏)
李玉敏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开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权益。2025年10月因任期满六年离任。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宝英)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宝英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详细说明了其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的出席与审议情况,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介绍了与审计机构沟通、现场办公、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工作。报告还提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与建议,以及公司对其履职的支持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辛茂荀)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辛茂荀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工作,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高管聘任、薪酬、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未行使特别职权。注重与管理层、审计机构沟通,现场办公15个工作日,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内控情况,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4,403,498,044元,股份总数为4,403,498,044股,均为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同时明确了公司党建要求、信息披露媒体及通知方式等事项。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与工作流程。制度要求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参与现场考察调研。财务负责人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汇报审计安排。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董事会审议前,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独立董事须对年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有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并确保其在年报披露前履行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坚持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补贴和福利构成,绩效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并组织实施,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批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明确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提供年报编制所需材料,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董事需参与年报编制过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议财务信息,督促审计进度,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牵头,证券事务部组织实施,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最终按规定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修订),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登记备案流程,要求在重大事项筹划及披露过程中及时登记知情人信息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登记报送工作,公司需在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制度还规定了保密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人范围、审议程序、回避表决机制、披露要求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办法规定了总经理、董事会和股东会对不同类型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强调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审议中的作用,并对日常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审议作出具体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办法还明确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的情形,以及可免予履行相关程序的特定情况。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的信息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真实性,避免选择性披露和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制度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沟通内容、部门职责及具体接待流程,要求接待前签署承诺书,接待后进行信息泄露核查,并对可能发布的调研报告进行前置知会与纠错机制。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原则上不接待来访。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保密,合规披露信息等。董事会秘书为该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具体职能部门。制度对接待活动的具体流程、信息披露要求、与特定对象沟通的规范、保密协议签署、信息泄密应对措施等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建立备查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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