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4日收盘,华康股份(605077)报收于16.99元,上涨0.0%,换手率4.98%,成交量14.91万手,成交额2.54亿元。
4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918.5万元,占总成交额27.29%;游资资金净流出958.19万元,占总成交额3.78%;散户资金净流出5960.31万元,占总成交额23.51%。
近日华康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8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264.0户,增幅为1.8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08万股减少至2.0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0.41万元。
华康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1.89亿元,同比上升49.15%;归母净利润2.0亿元,同比下降25.4%;扣非净利润1.72亿元,同比下降33.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2.3亿元,同比上升75.0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191.78万元,同比下降60.8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017.69万元,同比下降74.01%;负债率59.52%,投资收益1656.57万元,财务费用9555.05万元,毛利率15.03%。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7,477.15万元,截至2025年末专户已销户;2023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129,338.53万元,截至2025年末三个专户余额均为0且均已销户。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重大问题。
徐建妙声明具备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徐建妙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材料。提名人确认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2025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专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保持沟通,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玉米、玉米淀粉、甲醇、镍和纯碱等品种,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0,000万元人民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000万美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交易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强调不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所有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并披露了相关风险及控制措施。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惜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参选,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具备相应资质,2025年末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5年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情况,具备独立性。审计过程中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进行了咨询并达成一致意见,实施了完善的质量复核程序。天健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曾因华仪电气案件在2024年被判承担5%连带责任,目前已履行判决。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货币基金、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主要经营数据,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875.08万元。其中晶体糖醇产品收入198,295.24万元,液体糖、醇及其他产品收入206,33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4,243.84万元。按地区划分,境内收入283,317.44万元,境外收入135,557.64万元。按销售渠道划分,直销客户收入360,972.19万元,贸易客户收入57,902.89万元。报告期末共有贸易商789家,较上年增加175家,无减少。公司表示无其他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工作量及定价原则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良好诚信记录,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7,477.15万元,截至2025年末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已销户。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129,338.53万元,2025年度使用10,931.78万元,期末余额已清零,相关专户后续销户。报告期内存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及节余资金永久补流等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重大问题。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惜丽、李军、徐小荣三位委员组成,全年共召开六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及半年度报告、内部审计报告、担保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委员会监督并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认为其独立、客观、勤勉尽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并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监督,后因市场环境变化决定终止该交易。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财务信息披露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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