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3日收盘,信隆健康(002105)报收于6.16元,下跌1.12%,换手率1.9%,成交量6.92万手,成交额4284.0万元。
4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3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0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81.98万元。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在具备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确定。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15:00-17:0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http://ir.p5w.net参与。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廖学金、董事会秘书陈丽秋、财务总监邱东华及独立董事华小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财务报表的95%以上,覆盖组织架构、资金活动、采购、销售、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和事项。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046.37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661.2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385.09万元。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553.20万元。该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自行车零部件,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079.30万元。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台湾信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学金控制的企业,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说明。经审核,信隆健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18,768.7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2,714.71万元后,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16,054.06万元,扣除项目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29%。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出租固定资产、销售材料、提供服务等非主营业务收入。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汇具备执业资质,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事项,近三年无须承担民事责任赔付。审计过程中,中汇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按时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就审计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评估,中汇在审计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能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督促其规范、有序开展审计,确保财务报表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团队具备相应资格与经验。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说明。经审核,信隆健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供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末,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对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470.63万元,对深圳市莱骑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798.47万元。此外,公司与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信隆车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09.95万元。本期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甘勇明先生、华小宁先生、赵锋先生、骆睿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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