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3日收盘,海科新源(301292)报收于83.76元,下跌14.64%,换手率30.18%,成交量25.67万手,成交额22.3亿元。
4月23日海科新源(301292)收盘报83.76元,跌14.64%,当日成交2567.25万元。前10个交易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1.83亿元,同期股价累计上涨2.86%;融资余额累计增加2.07亿元,融券余量无变化。
当日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39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9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19亿元。
因日换手率达到30%,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登上龙虎榜,为近5个交易日内首次上榜。
截至2026年3月31日,海科新源股东户数为2.65万户,较3月20日减少336户,减幅1.25%。户均持股数量由8295股增至840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8.37万元。
2025年公司主营收入50.47亿元,同比上升39.64%;归母净利润-1.8亿元,同比减亏32.42%;扣非净利润-1.88亿元,同比减亏30.27%。第四季度主营收入13.94亿元,同比增长31.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243.14万元,同比减亏1.84%;扣非净利润-5217.4万元,同比下降8.96%。全年毛利率3.23%,负债率66.08%,财务费用6704.11万元,投资收益27.92万元。
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5.09亿元,同比增长33.90%;归母净利润2.01亿元,同比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0.90元/股。总资产86.1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60亿元,增长7.74%。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4,746.46万元,同比增长39.64%;归母净利润-18,045.34万元,同比减亏32.42%。董事会全年召开8次会议,组织召开4次股东会,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504.75亿元,净利润-2.0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07亿元。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30.64亿元、在建工程10.31亿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4.21亿元,计提坏账准备7607.33万元。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并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营业总收入504,746.46万元,同比增长39.64%;归母净利润-18,045.34万元,同比减亏32.42%。期末资产总额806,591.47万元,同比下降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5,420.73万元,同比下降6.90%。销售毛利率由0.0042%提升至3.23%,存货周转率由16.62上升至21.89。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0,732.75万元,同比减少56,518.52万元。
公司2025年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32.4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91.78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50.92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3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9.98万元。本次计提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32.49万元,已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聘任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管理层协商确定。
国金证券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法规要求。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比例为100%,涵盖组织结构、采购、销售、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主要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100%,涵盖组织结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报告等主要事项。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海达物流、赫邦化工、海科技术(江苏)及实际控制人杨晓宏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运输服务、租赁、商品采购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1,514.28万元。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涵盖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质押、抵押等。控股股东海科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海科瑞林将在24亿元额度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无需反担保。被担保对象包括思派新能源、海科新源(湖北)、湖北浩科、新蔚源。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167,25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13%,无逾期担保。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具备相应资质,拥有足够专业人员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投保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董事会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出具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立信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公司履行了续聘审议程序,审计委员会对其专业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就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时完成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汇总表与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上市公司与子公司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867,227,390.18元;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存在经营性往来,涉及应收账款及房屋租赁业务。该报告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
2025年度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03,309,351.12元,期末余额867,227,390.18元。主要往来方为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资金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另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存在经营性往来,涉及购销及房屋租赁业务,本期发生利息6,284,976.93元。
公司董事会确认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保荐机构无异议。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1,114,258,492.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4,347,373.07元,全部用于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及配套项目(二期)。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专户余额为0元,相关专户已完成注销。项目无变更或对外转让,无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情形。受锂电行业市场环境影响,产品价格下降,项目实际效益未达预期。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1,004,347,373.07元,全部用于锂电池电解液溶剂及配套项目(二期)。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专户已完成注销。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一致,项目完工进度100%。受锂电行业市场环境影响,产品价格下降,项目累计实现效益未达预期。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将根据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情况提出差异化分红政策,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自上市以来,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自查,最近五年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不涉及整改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就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披露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公告基于不同盈利假设测算了发行后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并提示若2026年扭亏为盈则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治理水平、优化利润分配政策等应对措施。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就填补回报措施的履行作出相应承诺。
独立董事王爱东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时披露,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薪酬符合规定,未发生人事任免,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正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肖振宇2025年度出席8次董事会、列席4次股东会,参加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情况,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新华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责,与审计机构沟通,关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未发现违规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要素,重点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与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缺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随年报同步披露。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合规性、权责利统一、市场适配、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不另发津贴,按所任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和专项业务奖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政策制定与考核,对存在重大失职、违规等行为的人员可启动绩效薪酬与中长期激励的止付、扣减或追索程序。薪酬调整参考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状况等因素。
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涵盖财务管理组织体系、财务工作制度、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分配、财务报告、财务档案管理及会计人员工作移交等内容。制度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强调会计政策统一、资金集中管理、预算控制、财务报告真实性与信息披露规范,并对岗位职责、审批权限、档案保管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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