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2日收盘,成都银行(601838)报收于17.59元,下跌0.51%,换手率0.31%,成交量13.21万手,成交额2.33亿元。
4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42.58万元,占总成交额1.9%;游资资金净流入537.72万元,占总成交额2.3%;散户资金净流出980.31万元,占总成交额4.2%。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经审计,成都银行2025年度不存在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关联资金往来主要为经营性往来,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具体交易已按监管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汇总表已经董事会批准。
成都银行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审计费用为32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36万元。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毕马威华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聘任事项已于2025年6月25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毕马威华振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相关审计准则,与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及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总行部门及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发生。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陈存泰、龙文彬、顾培东、马骁、余海宗分别提交述职报告,汇报各自在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对关联交易、高管薪酬、董事任免、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均表示忠实勤勉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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