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之星公开数据整理,近期*ST宏图(600122)发布2025年年报,该份财报由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出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并对财报中的关键审计项目说明如下:
关键审计项目一:无法表示意见
项目内容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不对后附的宏图高科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应对
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所列示的各项重大不确定性及审计受限事项,导致审计范围受到严重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对财务报表整体无法表示意见。
关键审计项目二: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项目内容
宏图高科财务报表反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归母所有者权益为-248,018.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2.47%,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银行借款总额280,256.05万元,其中逾期银行借款237,302.05万元;- 应付债券205,000.00万元全部处于逾期状态。
公司已连续多年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并涉及多起未决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股权投资等资产被冻结。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
尽管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计划,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应对
我们无法获取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关键审计项目三:银行负债完整性相关事项
项目内容
审计应对
受审计条件限制,未能取得债务转让至资产管理公司的相关资料,亦未能向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函证;对于未回函事项的替代程序不足以提供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银行借款的存在性与完整性,也无法核实对外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披露的完整性。
关键审计项目四:未决诉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内容
诉讼事项披露的完整性。
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引发的中小投资者诉讼中,除已决诉讼外,部分未决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我们亦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
审计应对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估未决诉讼对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损失金额的估计及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因而无法判断财务报表中相关披露的公允性与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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