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1日收盘,辰安科技(300523)报收于22.36元,下跌0.67%,换手率1.06%,成交量2.45万手,成交额5505.08万元。
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9.9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9.4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30.52万元。
近日辰安科技披露,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5万户,较3月31日减少83.0户,减幅为0.5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6万股增加至1.6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23万元。
辰安科技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4.68亿元,同比上升4.79%;归母净利润-2.21亿元,同比上升31.37%;扣非净利润-2.44亿元,同比上升26.2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0亿元,同比上升55.6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118.23万元,同比上升52.9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641.58万元,同比上升43.45%;负债率70.19%,投资收益53.65万元,财务费用2134.44万元,毛利率29.6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且未违反独立性要求。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15万元,内控审计费35万元。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平台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郑家升、董事兼总裁李陇清、独立董事马秀梅、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孙茂葳、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梁冰。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网址或微信小程序参与互动,并可在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公司已建立涵盖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确保其有效运行。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变化。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6,698,971.62元,实收股本总额为232,637,638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公司因2024年存量合同不足、项目落单延迟及市场环境影响,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虽2025年实现减亏,但累计亏损仍达标准。公司拟通过深化AI+战略、构建盈利体系、把握政策机遇、强化风险防控等措施应对。该事项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合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6,470.7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621.87万元,存货跌价损失1,770.71万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470.75万元,相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无分歧。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天泽智联科技股份公司、安徽清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80,500万元。交易内容包括软硬件产品购销、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屋租赁等,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协商或通过招投标确定。关联关系分别为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潜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董事的企业。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49,25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220,250万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产品、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审批为准,可在总额度内调剂。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单笔融资不再另行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子公司北京辰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或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373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及期限以签署的协议为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971.24万元,本次担保后累计担保额度为35,344.2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69%。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46,815.08万元,同比增长4.79%;净利润为-21,324.73万元,同比减亏36.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6.49万元,同比减亏31.37%。资产总额为416,186.82万元,同比下降1.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9,023.92万元,同比下降17.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4.46万元,净流出同比大幅收窄93.47%。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49项议案,涵盖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向银行申请授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吸收合并子公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按规则履职。全年董事出席率良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8亿元,同比增长4.79%;归母净利润为-2.21亿元,同比减亏31.37%;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0.12亿元,净流出大幅收窄。市场拓展、科技创新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城市生命线、应急管理、消防装备及海外业务发展。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与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涉及存款和贷款业务。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该财务公司存放资金148,234,589.00元,年初余额为147,844,797.11元,本年增加538,393,240.12元,本年减少538,003,448.23元,收取利息272,223.15元。同时,公司向该财务公司借入短期借款,年末余额为99,188,979.86元,年初余额为62,324,497.94元,本年增加100,416,069.86元,本年减少63,551,587.94元,支付利息及手续费2,078,582.23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核对。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中国电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91.33亿元,所有者权益59.27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辰安科技在中国电信财务公司存款本金余额1.48亿元,贷款本金余额0.99亿元,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职国际具备执业资质,具有证券期货审计经验,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部分人员曾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审计过程中,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质量复核程序,制定了合理的审计方案,配备了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团队,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充足。公司认为其能独立、客观、公正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审计资格,连续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完成了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专项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就审计范围、重点事项、审计计划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为其履职规范,审计结果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等,期末余额合计为37,478.14万元。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如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泽众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等,期末余额合计为5,573.65万元。汇总表已经过审计复核,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一致。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梅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无上述相关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尹月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在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接受财务、法律等服务委托,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秀梅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远瞩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尹训东就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亦无其他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人承诺持续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规定。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需取得证券交易所资格证书。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聘任程序、解聘条件及职责义务等内容。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空缺时的代行安排及后续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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