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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同宇新材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6.18%

截至2026年4月21日收盘,同宇新材(301630)报收于213.5元,下跌1.33%,换手率14.18%,成交量1.42万手,成交额3.0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18.69万元,散户资金小幅净流入122.42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环比增长4.88%至8643.0户,户均持股数量下降至4628.0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全年主营收入同比增长26.28%至12.03亿元,但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11.16%至1.27亿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6.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可滚动操作。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18.6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396.2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2.42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同宇新材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643.0户,较12月31日增加402.0户,增幅为4.8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854.0股减少至4628.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8.21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同宇新材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2.03亿元,同比上升26.28%;归母净利润1.27亿元,同比下降11.16%;扣非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下降10.03%;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03亿元,同比上升27.2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460.15万元,同比下降26.1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413.06万元,负债率24.34%,投资收益-99.22万元,财务费用363.67万元,毛利率20.96%。

公司公告汇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资料、管理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核查结果显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事项。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相应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并建议持续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声明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其责任,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内部控制目标为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升经营效率,促进发展战略实现。评价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期间未发生影响结论的事项。纳入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覆盖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净额76,037.83万元,分别用于江西同宇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67,830.80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8,207.0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并已注销。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违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无余额并已注销。募集资金净额为76,037.83万元,用于江西同宇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规定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76,037.83万元,全部用于江西同宇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专户均已注销。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违规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信息披露及时合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实施了符合准则的审计程序,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风险判断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轮沟通,认为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对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为21,174.33万元,形成原因为借款;同时存在经营性往来,包括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汇总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核对,与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汇总表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对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年初余额为39,734.95万元,年末余额为21,174.33万元,形成原因为借款;同时存在经营性往来,包括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涉及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同宇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及关联自然人无资金占用或往来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其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低风险、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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