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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长城证券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2.60%

截至2026年4月21日收盘,长城证券(002939)报收于9.03元,下跌1.63%,换手率0.55%,成交量19.85万手,成交额1.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28.85万元,散户与游资合计净流入超3600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4月10日,长城证券股东户数达10.96万户,环比微增0.2%。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公司实现营收51.96亿元,归母净利润23.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4%和48.86%。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长城证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125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4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28.8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98.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30.85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4月10日,长城证券股东户数为10.96万户,较3月31日增加224.0户,增幅0.2%;户均持股数量由3.69万股降至3.6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3.37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长城证券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51.96亿元,同比增长29.24%;归母净利润23.52亿元,同比增长48.86%;扣非净利润23.55亿元,同比增长49.28%。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10.75亿元,同比下降8.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21亿元,同比下降12.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28亿元,同比下降11.82%。公司负债率为76.02%,投资收益为21.7亿元。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6年4月17日,长城证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25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城证券内部控制机制健全且有效执行,不存在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完整。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变化。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长城证券2025年度“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取得进展,在产业服务、债券创新、央企客户拓展方面实现突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96亿元,净利润23.52亿元。2025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合计拟分红7.91亿元。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增设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并发布ESG报告,投入861.73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全年披露公告206份,举办业绩说明会并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长城证券于2026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在2026年度及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期间,与关联方包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多项日常关联交易,涵盖代理买卖证券、利息收支、资产管理、证券承销、财务顾问、租赁及购买服务等内容。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审议议案18项,听取汇报2项,履行了财务信息监督、外部审计评估、内部审计监督等职责。2025年9月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其监督职能,并修订工作细则强化监督作用。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已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025年,董事会召开会议10次,审议议案61项,各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全体董事勤勉履职,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2026年4月,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专职董事长、职工董事按岗位薪酬标准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每人每年税前领取150,000元,详情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1.96亿元,同比增长29.24%;利润总额27.24亿元,同比增长51.66%;归母净利润23.52亿元,同比增长48.86%。董事会全年召开10次会议,审议61项议案,召集2次股东会。公司完成监事会改革,取消监事会设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并增补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公司持续强化风控合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连续四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A类评级。全年投入861.73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帮扶。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围绕公司战略目标落实董事会决议,推进“12345”总体部署,经营质效稳步提升。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实施,依据财务数据及考核指标评定,结果报董事会审批。总裁、副总裁等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他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奖金构成,具体金额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发布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专职董事长薪酬由国资主管单位核定,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职工董事按岗位薪酬标准领取薪酬;无其他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报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总裁、副总裁等人员薪酬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他高管效益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该方案经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其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项目组成员近三年无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已履行监督职责,相关议案已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专项审核,基于财务报表审计结果,未发现该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该汇总表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规定编制,用于披露年度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如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代垫费用形成的非经营性往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如长城基金、景顺长城基金等存在因提供服务、房产租赁等产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额为2,441.81万元。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柏钧)

2025年,独立董事吴柏钧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监督财务与合规事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均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结果均为同意。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了解审计进展,监督公司经营与内控情况。公司积极配合其履职,保障知情权。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斌)

2025年,独立董事林斌依法依规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提名、高管薪酬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通过与审计机构沟通、现场调研、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对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各项议案符合法规要求,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益民)

2025年,独立董事吕益民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2次,均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结果均为同意。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5次,参与审议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高管提名与薪酬等重大事项。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行使特别职权。全年现场工作29日,积极与管理层、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沟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红珊)

2025年,独立董事陈红珊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高管薪酬、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10次、股东会2次,参与审议多项重要议案,未行使特别职权,公司积极配合其履职。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凤翱)

2025年,独立董事周凤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出席董事会10次、股东会2次、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5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高管薪酬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全年现场工作29日,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管理层保持沟通,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吕益民、周凤翱、陈红珊、林斌和吴柏钧的独立性进行专项评估。五位独立董事均已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经审查确认,上述人员均能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央企市值管理、回报投资者不要成为一句口号!
董秘: 您好,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投资回报,坚持通过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采取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向市场传递公司盈利能力良好和经营态势稳定的积极信号,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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