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蓝丰生化(002513)报收于5.97元,下跌0.83%,换手率2.74%,成交量7.93万手,成交额4726.34万元。
资金流向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9.8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4.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4.99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蓝丰生化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08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8566.0户,减幅为21.7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9533.0股增加至1.2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65万元。
财务报告
蓝丰生化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3.42亿元,同比上升30.61%;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上升24.54%;扣非净利润-1.88亿元,同比上升19.0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12亿元,同比上升39.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3亿元,同比下降67.9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8亿元,同比下降57.77%;负债率92.07%,投资收益238.14万元,财务费用4760.22万元,毛利率3.13%。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构建“新能源+农化”双主业发展格局,新能源业务收入占总营收超70%。2025年末总资产为4,476,855,007.25元,较上年末增长3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689,201.49元,同比增长34.28%。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342,107,165.64元,同比增长3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525,337.53元,同比减亏24.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7,812,337.47元,同比改善19.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6,002,655.53元,同比下降454.11%。基本每股收益为-0.5077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5077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00%。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50,108,429.07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43,022,564.99元,存在较大未弥补亏损。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52.53万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4,302.26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5,010.84万元。鉴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因2025年度亏损且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向控股股东新增借款额度2亿元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1号旭合科技办公楼202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9日。会议将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修订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多项议案。其中多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和特别决议事项,部分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证天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项目合伙人邓明勇、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秋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铭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行业特点及工作量等因素协商确定。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根据任职岗位及考核标准发放,独立董事按月领取津贴。2026年度薪酬方案明确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津贴维持每年10.20万元(含税),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薪酬的50%。该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涉及销售与收款、生产与采购、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管理等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目标基本实现,虽具固有限制,但整体运行有效。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355,563,978股增加至375,593,978股,注册资本由355,563,978元变更为375,593,978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议案,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子公司时资本公积的处理等内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643,022,564.99元,公司股本为375,593,978股,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亏损主要原因包括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以及农化板块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售价下降影响持续亏损,新能源板块虽亏损收窄但仍处于低位。公司拟采取双主业协同发展、降本增效、加强研发与市场开拓、完善内控等措施改善经营状况。该事项已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增加2亿元借款额度,使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年化利率4.5%,按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无需抵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6年初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向郑旭借款本金余额为63,910万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旭先生,董事、总经理李质磊先生及其配偶张敏女士,董事路忠林先生及其配偶欧娟女士,上述担保为无偿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及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借款利率7.5%,期限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相关子公司股权,且部分董事、高管在被资助公司任职。公司已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授权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被资助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关于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拟在授权期限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锁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最高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资金。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衍生品交易以实际业务为基础,防范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远期锁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用于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交易额度最高为15亿元人民币(可折合美元或欧元),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该事项需经股东会批准,授权期限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控措施,包括选择合规金融机构合作、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等。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等。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分红机制,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现金分红需满足盈利、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条件。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制定,经独立董事认可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42,107,165.64元,同比增长3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525,337.53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4.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6,002,655.53元,同比下降454.11%。总资产达4,476,855,007.25元,同比增长3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689,201.49元,同比增长34.28%。光伏业务收入增长及成本管控改善推动业绩减亏。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4,210.72万元,同比增长3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52.53万元,较上年减亏6,197.54万元。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包括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担保、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多项议案。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执行各项决议。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证天业具备相应资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方案合理,资源配置充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足额职业保险,具备较强风险承担能力。公司认为其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证天业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了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并沟通审计进展,认为其履职符合规范要求。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经审计,蓝丰生化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包括对合营企业VEXTACHEM SRL的长期应收款、对拟收购未完成交割的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3,711.82万元,均为非经营性往来。汇总表与财务报表核对无重大不一致。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分公司、合营企业及拟收购未完成交割的目标公司等。期初余额3,651.42万元,本期累计发生90.40万元,偿还30.00万元,期末余额3,711.82万元。具体包括北京分公司、VEXTACHEM SRL、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浙江蓝丰锦纶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形成原因为资金往来或长期借款,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袁坚先生、刘兴翀先生和汤健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未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坚)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会计估计变更、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报告详细说明了其出席会议情况、履职情况及对重点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健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了全部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1次,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9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计委员会3次、薪酬委员会4次会议,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法规及公司利益,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情形。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兴翀)
刘兴翀作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会4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战略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3次,参与审议关联交易、会计估计变更、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请中介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承诺变更、被收购、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况。其履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四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与范围、股份发行与转让、股东和股东会权利义务、董事和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政策、审计与信息披露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375,593,978元,股份总数相同,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坚持连续稳定、兼顾发展的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等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考核挂钩。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市场水平等定期调整薪酬标准,并对财务造假等情况下的绩效薪酬进行追回。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结果显示,蓝丰生化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确认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如实反映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34,210.72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及其他不具商业实质的收入合计2,831.13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31,379.59万元,扣除项目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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