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中锐股份(002374)报收于3.18元,下跌1.24%,换手率1.35%,成交量14.68万手,成交额4668.29万元。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3.6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08.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62.3万元。
近日中锐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81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193.0户,减幅为2.4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2万股增加至2.2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29万元。
中锐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5.57亿元,同比下降12.43%;归母净利润-2.55亿元,同比上升0.44%;扣非净利润-2.59亿元,同比上升0.8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54亿元,同比下降12.9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61亿元,同比上升7.4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63亿元,同比上升5.15%;负债率79.64%,投资收益-229.11万元,财务费用9742.32万元,毛利率13.47%。
中锐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7亿元,较2024年的6.36亿元下降12.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亿元,较2024年的-2.57亿元略有收窄。总资产为30.51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8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7.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15.46万元,同比下降25.14%。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39.42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48,060.75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3,479.68万元,均为负值,公司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39.42万元,未分配利润为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6年度融资、担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0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4月30日。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11项提案。其中,第6、7、11项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8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并披露。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7年,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25,419万元,审计上市公司客户47家。项目合伙人刘学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勇近三年无执业不良记录,具备独立性。2025年度审计报酬为14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锐股份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3,479.68万元,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8,060.7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13,735万元,涉及园林生态业务子公司项目应收款回收不达预期。公司拟通过推进应收款回收、稳固包装科技主业并开拓海外市场、寻求外延式发展等措施弥补亏损。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全部资产与营业收入,涉及财务报告、采购销售、战略发展、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投资筹资、预算管理、关联交易、资产、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法律事务及内部监督等主要业务事项。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回收、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与质量波动、国际贸易政策等高风险领域。经评估,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处理、处置子公司资本公积处理、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内容。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73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17,425.42万元,其他应收款转回234.14万元,长期应收款转回7,453.44万元,应收票据转回50万元,存货计提591.76万元,合同资产计提3,455.41万元。该项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3,735万元。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符合规定,能更真实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审议通过。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50万元,主要用于租赁、接受服务、销售商品等,同时中锐集团将提供不超过5.5亿元借款,年利率7%。此外,公司预计与成都海通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原材料等关联交易35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7.9亿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9.4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37.7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7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6亿元;同时对第三方机构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元。担保事项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及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其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审计计划、重点事项、初步意见等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末有45名合伙人、249名注册会计师,其中139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经审计收入总额25,4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035万元,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经核对,汇总表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显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合计约14.7亿元,主要涉及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部分款项为资金往来形成的非经营性往来,亦有经营性往来如工程款、销售商品等。该专项说明仅用于信息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科目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等,形成原因为押金、房租、工程款及销售商品。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利息,涉及重庆华宇园林有限公司、山东丽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包括联营企业,存在非经营性及其他经营性往来。表格列示了期初余额、累计发生额、利息、偿还额及期末余额。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刘胜军、郑先弘、郭斌及离任独立董事钱志昂、朱永新在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均签署了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朱永新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在职期间出席8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聘任高管等事项,未发现需特别行使职权的情况。其因连任满六年于2025年11月离任。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与审计机构、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钱志昂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职,期间出席8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主持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高管薪酬等事项,关注财务报告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2025年11月董事会换届后离任。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程序合规,薪酬制度合理。
郭斌自2025年11月12日起担任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出席1次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均投同意票。参与董事会换届、高管聘任的资格审查,关注园林业务回款、坏账计提、法律合规等事项,与审计机构及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情况,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知情权。
郑先弘自2025年11月12日起担任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1次,主持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1次,审议委员会候选人方案。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保持沟通。积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障知情权。2026年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刘胜军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董事高管任免、薪酬、关联交易等事项,与审计机构及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未行使特别职权,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决议确定,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涉及财务造假等情况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5,717.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3,887.96万元后,扣除后营业收入为51,829.04万元。扣除项目主要包括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和新增贸易业务收入。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总计30.51亿元,负债合计24.30亿元,股东权益合计6.21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7亿元,净利润-2.60亿元。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和收入确认。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采取简易程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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