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永杰新材(603271)报收于50.55元,上涨0.8%,换手率4.05%,成交量3.83万手,成交额1.92亿元。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7.6万元,占总成交额1.34%;游资资金净流入803.75万元,占总成交额4.18%;散户资金净流出546.15万元,占总成交额2.84%。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包括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56.52%和59.50%,均超过50%且金额超5000万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价格涨跌幅为-0.12%,上证指数涨跌幅为4.95%,申万宏源铝指数涨跌幅为20.01%。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价涨跌幅为-5.0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为-20.13%。公司股价未因本次交易构成异常波动。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公司已聘请东兴证券、国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并直接聘请北京安泰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反垄断集中审查申报出具行业报告。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本次交易包括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5,192.13万元及利息收入等共计25,625.3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本次变更涉及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7.50%,旨在提升产能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增强协同效应。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相较2026年1月23日披露的预案,更新了交易方案、资产评估作价、交易影响、决策程序等内容,并新增第五至第十六节相关章节,包括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协议主要内容、合规性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务会计信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中介机构意见、备查文件等。同时补充了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的详细信息,更新了风险提示。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持有的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约60,105.40万元和62,202.1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购贷款及变更用途后的前次募集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组上市情形,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审计评估报告、交易定价公允性等议案,并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保密措施,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报告书(草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惯例,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目的与本次交易相匹配,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2025年备考合并基本每股收益为3.15元/股,高于上市公司原有每股收益,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若整合不及预期,仍存在摊薄风险。公司拟通过加快整合、提升运营效率、完善治理结构、强化投资者回报等措施防范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已就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将显著提升。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备案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信息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存续情形;交易完成后公司能控制标的公司,保持资产完整性与独立性;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永杰新材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等值于8,600万美元和8,900万美元的人民币金额,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并购贷款及变更用途后的前次募集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产能将显著提升,增强在高端铝加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制定严格保密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并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督促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经自查,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或相同、相近业务范围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永杰新材拟终止实施“年产10万吨锂电池高精铝板带技改项目”,将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5,192.13万元及账户利息等433.17万元,合计25,625.3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项目。本次变更涉及募集资金净额的27.50%,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的累计涨跌幅进行了核查。在此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下跌0.12%,剔除上证指数上涨4.95%影响后跌幅为5.07%,剔除申万铝指数上涨20.01%影响后跌幅为20.13%。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价在该期间内较为稳定,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行业报告出具方,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及2025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计主要为满足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收购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评估值为638,063,769.64元,较账面价值增值7.52%。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收购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结果,评估值为922,165,268.45元,较账面价值减值108,393,220.05元,减值率10.52%。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东兴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永杰新材以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秦皇岛100%股权及奥科宁克昆山95%股权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组上市。交易对价合计约17.5亿美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并购贷款等。标的公司评估值分别为9.22亿元和6.38亿元,最终交易价格经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产能、技术与客户资源,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永杰新材料已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信息知悉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按规定报送交易所。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制度健全,执行有效,保密措施充分,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情形。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均属于铝压延加工行业,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本次交易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适用快速审核通道的行业或企业。上市公司目前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95%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24年度、2025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控制标的公司,保持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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