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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迪贝电气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增长55.30%

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迪贝电气(603320)报收于22.29元,下跌2.28%,换手率2.51%,成交量3.74万手,成交额8387.05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17日主力与游资资金双双净流出,散户资金净流入692.88万元,占总成交额8.26%。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环比下降7.39%,户均持股增至1.4万股,集中度提升。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0.88%,第四季度单季增速达55.3%,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并发布未来三年分红规划,明确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20%。

交易信息汇总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99万元,占总成交额3.72%;游资资金净流出380.89万元,占总成交额4.54%;散户资金净流入692.88万元,占总成交额8.26%。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7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852.0户,减幅为7.3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9万股上升至1.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7.91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迪贝电气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83亿元,同比下降6.95%;归母净利润8054.61万元,同比增长20.88%;扣非净利润7668.73万元,同比增长16.69%。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42亿元,同比下降12.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554.7万元,同比增长55.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476.24万元,同比增长39.58%。负债率为17.13%,投资收益239.98万元,财务费用-590.06万元,毛利率15.64%。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83,304,020.26元,同比下降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546,072.62元,同比增长20.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6,687,301.98元,同比增长16.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055,686.15元,同比增长1.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20%,同比减少0.90个百分点。2025年末总资产为1,423,416,788.3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80,149,085.32元。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A股股东均可参会。会议审议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及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未来三年分红规划等议案。其中第7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嵊州市三江街道云霞路1号。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未发现汇总表所载内容与经审计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该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备执业资质,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影响独立性。项目团队具备专业能力,制定了合理审计方案,配备专属团队和后台支持资源。事务所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制度,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近三年存在三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其中一项已结案,其余处于二审阶段。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发布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涵盖公司治理、股东回报、投资者关系、供应商与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职工保障及社会回报等方面。报告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连续八年实施现金分红,2025年每股社会贡献值为0.79元,子公司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认证,推进绿色制造和校企合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注册会计师1799人,2024年度业务收入40.54亿元,审计上市公司383家。公司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其进行审前沟通,审阅审计计划,跟踪审计进展,督促按时提交报告,并于2026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2026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业务。授信额度以最终签署协议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可进行中期分红。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20%,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差异化确定。董事会综合考虑经营情况、行业特点、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分红预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时明确了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为5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48万元,内控审计7万元。该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张昌祥、俞俊利、朱狄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自查和核查,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持股关系或业务往来,未接受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委托。董事会认为三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

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4.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加强理财投向跟踪,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运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六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及半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委员会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性与专业性,按时提交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经审阅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并提议续聘该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全年履职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将于2026年4月24日15:00-16: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介绍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吴储正、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丁家丰、副总经理邢懿烨及独立董事俞俊利。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7日至4月23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info@dibei.com提交问题。说明会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内容。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级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占比96.97%,营业收入占比100%。重点覆盖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有效,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昌祥)

独立董事张昌祥自2025年8月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3次,无缺席或委托情况。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会计政策变更、董事高管任免、薪酬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履职关注。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未变更承诺,未被收购,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俊利)

独立董事俞俊利在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出席。作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参与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提名等事项。未发生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承诺变更或被收购情形。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聘任丁家丰为财务负责人,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切实维护了股东利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发放方式及止付追索机制。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及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董事长、兼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及长期价值创造挂钩。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降薪、停发及追回情形,适用于公司董监高人员。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狄敏)

独立董事朱狄敏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审议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等事项,未发现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或承诺变更等情况,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结论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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