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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天目湖一季报 - 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24.46%

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天目湖(603136)报收于11.29元,下跌1.83%,换手率2.13%,成交量5.75万手,成交额6479.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2.48万元,散户资金逆势净流入211.05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3月31日股东户数环比减少16.7%,户均持股增至1.39万股。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4.46%,主营收入同比下滑4.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2.48万元,占总成交额6.06%;游资资金净流入181.42万元,占总成交额2.8%;散户资金净流入211.05万元,占总成交额3.26%。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天目湖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95万户,较9月30日减少3902.0户,减幅为16.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6万股增加至1.3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63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天目湖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0亿元,同比下降4.5%;归母净利润1045.71万元,同比下降24.46%;扣非净利润995.94万元,同比下降20.76%;负债率10.43%,投资收益4.35万元,财务费用-128.71万元,毛利率37.57%。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08,070,184.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21,089.5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9,422,892.6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873,497.83元,总资产为1,707,749,451.4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71,095,270.2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5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06%。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预计总额54,025,342.00元(含税)。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00,206,078.33元,同比下降4.50%;利润总额为15,055,948.20元,同比下降26.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7,058.36元,同比下降24.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959,354.12元,同比下降20.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74,204.55元,同比下降63.89%。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上年同期为0.05元/股。总资产为1,688,455,507.27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81,552,328.6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76%。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当前总股本270,126,71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025,342.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68%。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1,735.89万元,占年均净利润的187.93%。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会议还审议通过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18亿元、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并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登记时间为5月14日。会议将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董事薪酬、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公司编制的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附表显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其他应收款合计41,550.51万元。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燕女士、吕博文先生、刘照慧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职,未发现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合计379.56万元。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均与公司经营和个人业绩挂钩。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已按约定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审计计划、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与审议,确认其勤勉尽责,按时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及半年度报告、内审工作计划与报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反映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未发现重大缺陷。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项目团队经验丰富,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审计过程执行了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及总结等阶段工作,质量复核机制有效运行,资源配备充足,投保金额超2亿元。公司认为其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较好完成审计任务。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风控措施,防范投资风险,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成立于1985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杨州、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梅、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献敏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的记录,且符合独立性要求。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6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为提升经营质量、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方案包括深耕景区、酒店、温泉等主业,推动数智化转型,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持续实施现金分红并创新股东回报形式,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公司将推进智慧文旅建设,优化运营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并通过业绩说明会、多渠道互动等方式传递公司价值。该方案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存在受外部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9731亿元,用于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及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84.65万元,本年度投入724.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191.37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置换、补流等情况,对闲置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相关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符合规定,无违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2.897亿元,用于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和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84.65万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3.019亿元,含利息收入。本年度投入724.92万元,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置换或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本息已全部归还至专户。董事会同意将两个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募集资金须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按规定程序审议并披露。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管人员负有监督职责,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如发生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股份,推动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予以明确。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特定对象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工作,证券部门为执行机构,规定了沟通内容、方式及接待流程,要求在信息披露前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确保活动可追溯。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4月修订)
规范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性,不得违规占用资金、干预决策、影响信息披露。对股份交易、控制权转移、关联交易等行为作出具体约束,并要求其配合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及重大事项报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保密责任、登记备案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负责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照慧)
独立董事刘照慧在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募集资金使用,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确认各项运作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吕博文)
独立董事吕博文在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审议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等事项。监督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事项,认为各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信息披露保密等工作,并需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明。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董事会秘书在履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回避表决机制、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区分不同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要求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专门审议。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评估机构,且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制度还明确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累计计算原则及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适用范围、定义及内部控制目标,规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的职责与权限,细化了审计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监督问责等内容。内审部需定期对货币资金、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计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确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程序及责任分工,规定了信息披露的保密措施、暂缓与豁免情形及内部追责机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等形式进行对外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燕)
独立董事张燕在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主持审计委员会并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监督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认为各项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参照执行。明确了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离职人员须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离职后仍需履行公开承诺、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持股管理方面,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在任期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要求,包括股份变动申报、可转让股份的原则与限制、信息披露要求及违规责任。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点申报个人信息,遵守股份转让比例限制、禁售期及禁止交易期间等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无重大利益往来。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津贴。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管理小组,负责决策的前期准备和资料提供。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报董事会。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董事会可决定一年内累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投资事项,超过该比例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还规定了投资立项、评估、执行、资金管理、档案保管、投资处置及后续跟踪监督等流程,并要求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并建立薪酬止付与追索机制。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十年。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定了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会议召开方式、提案审议与表决机制、决议形成与执行、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特别明确了董事长决策权限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具体审批权限标准。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规定专门会议由独立董事组成,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采取现场、网络视频或电话方式召开。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也需经专门会议同意。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与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总监任免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明确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资产安全、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促进发展战略实现等。公司遵循合法合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构建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的内控体系。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相关人员人选,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制度明确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强调审慎、安全原则,并要求采取反担保措施防范风险。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2/3以上通过,且独立董事须2/3以上同意。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的,相关股东应回避表决。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截至评价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运行良好,信息披露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运营风险控制合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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