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泰祥股份(301192)报收于26.05元,下跌1.96%,换手率3.0%,成交量1.44万手,成交额3726.79万元。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9.4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38.41万元。
泰祥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67亿元,同比上升10.5%;归母净利润5367.02万元,同比上升28.25%;扣非净利润4714.29万元,同比上升42.3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24亿元,同比上升12.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49.45万元,同比上升695.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57.88万元,同比上升487.54%;负债率28.02%,投资收益162.39万元,财务费用20.03万元,毛利率29.35%。
2025年度,许霞作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股权激励等事项。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3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与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财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董事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合规性,积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孙洁作为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参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关注财务报告真实性、信息披露合规性,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与考核结果挂钩,并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确定。公司对财务造假等情况下的超额薪酬有追索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确认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允反映。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商誉减值和收入确认。截至2025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为849.84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营业收入为4.67亿元,净利润为5367万元。母公司注册资本999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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