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冠农股份(600251)报收于11.42元,下跌0.87%,换手率1.29%,成交量10.0万手,成交额1.14亿元。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54.62万元,占总成交额4.86%;游资资金净流出571.72万元,占总成交额5.0%;散户资金净流入17.1万元,占总成交额0.15%。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44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707户,增幅2.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31万股下降至2.2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6.0万元。
冠农股份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5.15亿元,同比下降28.4%;归母净利润3.48亿元,同比增长70.31%;扣非净利润3.32亿元,同比增长56.8%。其中第四季度单季营收3.79亿元,同比下降43.64%;单季归母净利润143.46万元,同比增长101.13%;单季扣非净利润816.48万元,同比增长106.48%。全年负债率46.87%,投资收益5.16亿元,财务费用2140.91万元,毛利率8.7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总资产7,437,751,142.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71,175,379.53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514,921,554.61元,同比下降28.40%;利润总额370,485,869.06元,同比增长33.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443,374.25元,同比增长70.3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1,503,226.08元,同比增长56.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519,582.83元,同比下降79.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1%,基本每股收益0.45元/股,同比增长73.08%。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5.6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2025年度发现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8项,均已整改完毕。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监管要求。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大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与专业性,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额为1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及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300万元,包括向新疆永安天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燃料和动力2,800万元,以及与绿原国资及其子公司之间接受劳务、销售产品等交易500万元。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王传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11次、股东会7次,均亲自参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董事提名、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生利益冲突。
毕新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5月30日起任职,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现金分红、衍生业务及资产减值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胡本源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5月29日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任期届满后离任。
何新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5月29日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任期届满后离任。
姚文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5月30日起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薪酬考核、衍生业务、资产减值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康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5月30日起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现金分红、衍生业务及资产减值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配合公司治理运作,接受独立董事培训。
万江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5月29日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审阅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任期届满后离任。
李大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1月1日至5月29日任职期间,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从法律合规角度履职,参与审议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任期届满后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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