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福达股份(603166)报收于14.12元,上涨1.66%,换手率1.52%,成交量9.76万手,成交额1.37亿元。
资金流向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16.83万元,占总成交额11.78%;游资资金净流入902.48万元,占总成交额6.57%;散户资金净流出2519.31万元,占总成交额18.35%。
福达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投资事项的股东会,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
福达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等9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及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黎福超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728%。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福达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黎福超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5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728%。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修订、董事会换届选举等全部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全过程,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福达股份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机器人关节模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从事关节模组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以全资子公司平湖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投资50,000万元)和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投资25,3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组、100万套电机输入轴和40万套谐波减速器的生产能力。本次投资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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