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重庆燃气(600917)报收于5.27元,较上周的5.36元下跌1.68%。本周,重庆燃气4月14日盘中最高价报5.42元。4月17日盘中最低价报5.27元。重庆燃气当前最新总市值82.27亿元,在燃气板块市值排名11/2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387/5198。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88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7112.0户,增幅22.4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92万股减少至4.02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98万元。
重庆燃气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305,180,008.16元,同比增长1.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575,255.98元,同比下降44.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9,242,098.61元,同比下降44.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5,103,611.09元,同比下降30.9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65%,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合计拟派送现金股利67,124,709.68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3%。
重庆燃气将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6日,会议将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或废止等议案。其中第7、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8项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议题,编制依据包括国资委、上交所、财政部及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等相关标准。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显示,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废弃物处理、产品和服务安全与质量等23项议题具有财务、影响或双重重要性。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未发现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审计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销售燃气、接驳工程款、保证金等;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集团内部借款。期末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74,575,459.28元。
公司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执业资质和独立性,审计小组执行了合理程序,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批准聘任该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评价范围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90%,重点关注工程项目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高风险领域。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已通过双重监督机制整改。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19个议案,听取1个报告,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审查关联交易,并对审计计划、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2026年将承接监事会部分职权。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与专业性,有效履行审计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叶明、张华、程源伟、余剑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其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公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4,871万元,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2,344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03%。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关联方主要为华润系企业及公司参股公司,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将于2026年4月29日16:00-17: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黄涌生、总经理顾宏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冯玲及一名独立董事将参会。投资者可于4月22日至28日16:00前通过指定渠道提问。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职责、程序、媒体、保密措施及法律责任。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须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明确关联法人和自然人定义,规定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披露要求。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交易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遵守回避原则。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草案),明确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及职责权限。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等事项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交易限制条件,包括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定期报告公告前敏感期禁止交易、每年减持比例不得超过25%等。相关人员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需通知公司并公告,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禁止融券卖出和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可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并须记录在案。
独立董事叶明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出席相关会议,关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聘任、现金分红、关联交易、财务信息、风险管理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认为决策合法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余剑锋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年出席13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会,参与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与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现金分红、关联交易、财务信息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违规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禁止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包括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及代偿债务等行为。财务部须严格审查支付决策程序并备案决议文件。注册会计师需在年度审计时出具专项说明。若发生侵占公司资产情形,公司应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责。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等工作,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需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规制定,明确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通过信息披露、股东权利行使、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方式开展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使用合规。募集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公司应定期核查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原则、内容、程序和责任。要求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涵盖发行前披露、存续期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等内容。重大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变更、生产经营重大变化、董事高管变动、对外担保、资产抵押、债务违约等情形。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财务报表,并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财务信息更正、信用评级变化等情况进行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
独立董事程源伟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出席全部13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与高管聘任、现金分红、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明确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若当选人数不足规定比例,需进行后续选举。本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制度规定重大信息范围,涵盖非日常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事项,并明确报告量化标准。所有重大信息应在知悉当日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下须立即电话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在董事会决策前对相关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至少三名委员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并将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华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13次、股东会4次,参加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关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关联交易、高管聘任、现金分红等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持续开展现场调研,加强与管理层及中小股东沟通,注重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股东权益保护。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披露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重庆燃气发布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年营业收入为103.05亿元,净利润为2.11亿元。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详细列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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