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6日收盘,春兰股份(600854)报收于5.11元,上涨1.39%,换手率1.77%,成交量9.19万手,成交额4664.26万元。
4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7.31万元,占总成交额3.37%;游资资金净流出464.76万元,占总成交额9.96%;散户资金净流入622.07万元,占总成交额13.34%。
近日春兰股份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38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169.0户,减幅为0.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16万股增加至2.1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1.22万元。
春兰股份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9485.86万元,同比上升3.13%;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同比下降4.28%;扣非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下降6.1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470.79万元,同比下降11.9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49.06万元,同比上升1083.7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748.12万元,同比上升156.42%;负债率6.41%,投资收益1.32亿元,财务费用-2680.49万元,毛利率21.67%。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30,651.23元,同比下降4.28%;营业收入94,858,629.00元,同比增长3.13%。利润主要来源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12,223.79万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空调业务出货量有所提升,但房地产销售停滞,去化缓慢,对公司业绩支撑下降。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335,024.5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84%。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其中,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62,335,024.56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84%。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等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A股股东可参会。会议审议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管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中小投资者对议案4至7将单独计票。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19日,现场会议地点为泰州宾馆有限公司。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陈留平、何娣、吴良卫声明,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未存在上述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中审众环具备执业资质,拥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无须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项目团队配备合理,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性,制定详细审计方案,实施了符合准则要求的审计程序,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主要子公司,涉及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主要业务和事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公司已完成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2026年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材料的交易金额为8000万元,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281.64万元。交易原因为公司转变生产模式,委托关联方生产以降低生产成本。定价依据为核定生产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具备成本优势。公司与关联方履约能力良好,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委员会持续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拥有237名合伙人、1,306名注册会计师,2024年经审计收入总额217,185.57万元,为244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韩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且具备独立性。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经审查,中审众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已续聘为其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对其审计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末资产总额24.77亿元,同比增长0.93%;负债总额1.59亿元,同比减少14.66%。全年营业总收入9,485.86万元,同比增长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3.07万元,同比下降4.28%。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786.94万元,同比下降71.43%。利润主要来源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陈留平、吴良卫、何娣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有效履行了职责。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基于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的审计,事务所认为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过程中复核的会计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报告仅用于公司2025年度年报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关联资金往来主要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包括销售、采购及劳务费等经营性往来。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因未完成利润及销售指标,扣除部分月度浮动奖金,且不享受利润提成奖金,仅发放一个月月薪作为年度奖励;董事会秘书完成职责,获全额月度奖金及一个月月薪年度奖金。2026年度薪酬方案维持不变,独立董事津贴按原标准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仍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部分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依法扣除个税和社会保险等。
2025年度,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职责,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85.86万元,同比增长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3.07万元,同比下降4.28%,主要因房产销售下滑。利润主要来源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12,223.79万元。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并召开股东大会落实决议。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年报、内控、关联交易等事项。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发挥监督作用。2026年董事会将提升治理水平,强化战略引领,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核查。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事务所执行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相关核查程序。核查意见认为,该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规定编制,仅用于公司2025年度年报披露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025年度,本人作为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决策,监督公司规范运作。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董事会换届、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2025年度,本人作为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保持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吴良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董事及高管提名聘任、薪酬等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各项决策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承诺变更、被收购等情况。吴良卫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成果和个人业绩挂钩。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在公司领取其他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监督执行。若公司亏损,需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存在重大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时,将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状况显示资产总计2,476,803,901.14元,负债合计158,781,792.7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466,117,975.33元。2025年度实现合并营业收入94,858,629.00元,营业成本74,299,000.23元,净利润127,101,474.51元。关键审计事项为空调器销售收入确认。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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