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6日收盘,洪城环境(600461)报收于9.82元,下跌1.41%,换手率1.41%,成交量18.13万手,成交额1.78亿元。
4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83.18万元,占总成交额8.91%;游资资金净流入1936.64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散户资金净流出353.47万元,占总成交额1.99%。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91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739户,减幅3.7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6.48万股增至6.7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6.41万元。
洪城环境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74.86亿元,同比下降9.0%;归母净利润11.93亿元,同比增长0.27%;扣非净利润11.75亿元,同比增长1.53%。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20.6亿元,同比下降20.2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61亿元,同比下降2.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47亿元,同比下降2.31%。公司负债率为55.43%,投资收益182.92万元,财务费用1.94亿元,毛利率34.15%。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4.86亿元,同比下降9.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3亿元,同比增长0.27%。拟以总股本1,284,155,3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997亿元。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固废处置等领域,持续推进运营整合与专业聚焦发展。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4,155,3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9,700,563.39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37,225,128.98元,现金分红比例为150.36%,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与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其中2025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7元(含税)。会议还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用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聘任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补流等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A股股东可参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第3至10项,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为议案4、9.01、9.07。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每年8万元,非独立董事按实际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发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等费用。任期不足的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该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分别于2016年、2019年、2020年和2022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分别为49,453.13万元、86,640.73万元、177,442.10万元和35,314.3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分别为49,248.67万元、75,605.08万元和144,224.57万元。2016年度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2019年和2020年募投项目部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归还。募集资金使用及监管合规,无违规情形。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6亿元,归母净利润11.93亿元,总资产251.31亿元,净资产112.01亿元。公司持续推进主业发展,完善治理结构,实施现金分红,加强投资者沟通。2026年将聚焦控风险、精存量、扩增量,推进基础设施升级、服务优化、厂网一体、数字赋能和研发创新,并继续执行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30%的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请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估计变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多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年报编制合规披露。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年报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相应资质,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按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就审计重点、风险判断、调整事项等与公司治理层充分沟通。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有效性。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1.37%和92.75%。公司已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完成整改,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预计2026年度公司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0,046.82万元,包括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关联租赁等。独立董事认为该类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报告,涵盖2016年、2019年、2020年及2022年四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累计投入金额及当前余额。2016年度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2019年和2020年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承诺项目投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仍有余额。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资金使用合规,存放安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年报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该所具备相应资质,执业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就审计重点、风险判断、调整事项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该所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792,504万元,并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24,423万元的担保。被担保对象包括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担保额度内可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拟收费298万元,含内控审计48万元,较上一期减少12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邵鹏辉、吉伟莉、刘爱军和喻玲的独立性进行了专项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均未在公司或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前十大股东中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独立董事已分别签署自查表,确认2025年度具备独立性。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5亿元,实际使用1.09亿元,节余募集资金4870.58万元。节余原因为公司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成本管控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司发布《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1548”碳达峰行动规划,明确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方案围绕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清洁能源、环境治理与产业链五大业务板块,实施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工艺设备革新减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低碳循环产业延伸、管理体系协同控碳、碳资产开发储备、绿色低碳示范创建、绿色低碳文化培育八大行动,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能源效率提升、资源化利用、碳资产开发四大重点工程。公司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完善目标考核、深化人才培育等措施,系统推进碳达峰工作落地。
公司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相关内容。报告范围为合并报表范围,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GRI标准、CASS-ESG 6.0、TCFD建议等。公司未设置可持续发展治理机构,未建立内部报告机制和监督机制。已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涉及政府、股东、客户、员工等,重点关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合规、水资源利用、能源利用、反商业贿赂、员工发展等议题。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显示,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合规管理具有双重重要性。
独立董事吉伟莉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2次,均无缺席。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其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保持独立性。2025年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邵鹏辉2025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职,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有反对或弃权情况。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刘爱军2025年度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情形。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薪酬、现金分红、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支持,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喻玲2025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等情况,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关联交易公允,信息披露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对发现的一般缺陷采取整改措施。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主要单位,涉及发展战略、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多个高风险领域。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6,640.73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投入75,605.08万元,账户余额12,639.64万元。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7,442.10万元,累计投入144,224.57万元,账户余额38,126.72万元。募集资金均专户存储,使用符合监管规定,无违规情形。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核对一致。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子公司等。未发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所有往来均按相关规定披露。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2016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248.67万元,节余资金19,614,029.48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情形。
公司拟将“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募投项目结项,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实际使用10,913.67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预计节余募集资金4,870.58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已由公司第八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熊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熊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熊威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熊威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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