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5日收盘,国泰集团(603977)报收于14.35元,下跌0.55%,换手率2.83%,成交量17.59万手,成交额2.54亿元。
4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6.94万元,占总成交额0.78%;游资资金净流入457.88万元,占总成交额1.8%;散户资金净流出654.81万元,占总成交额2.58%。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西三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4,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790.9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摘要,覆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实践,依据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及相关国际标准编制,披露产品安全与质量、公司治理、反腐败与商业道德、合规与风险管理等议题的重要性评估结果。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ESG事务,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并与政府、股东、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开展沟通。应对气候变化、循环经济等议题被认定为不具重要性。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07.16万元,未超出预计总额。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70.00万元,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原材料。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原则,定价以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为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依赖。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确认大信所具备专业能力与独立性,审议通过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年报审计期间保持沟通,督促审计进度,审阅关键事项。最终认为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时完成审计任务,执业质量良好。
2025年度工业炸药产量118,501.83吨,销量118,224.76吨,营业收入71,693.89万元;电子雷管产量2,620.30万发,销量2,529.53万发,营业收入31,823.86万元。工业炸药平均价格6,064.20元/吨,同比下降1.51%;电子雷管平均价格125,809.54元/万发,同比下降7.63%。主要原材料硝酸铵平均价格1,801.29元/吨,同比下降17.83%。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经营概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江西铜业民爆矿服、北京矿冶爆锚技术、北京太格时代电气三家子公司。经评估,相关资产组均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本期计提江西国泰龙狮科技及江西威源民爆商誉减值准备合计23,569,320.50元,因两公司自2026年起停产转型。评估机构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年审会计师为舒佳敏、汪鹏,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截至评价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涵盖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存在的一般缺陷已安排整改,风险可控。2026年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大信所具备执业资质,从业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人数符合要求,项目团队经验丰富且无兼职情况。近三年该所及其人员存在部分监管措施记录,但负责公司审计的项目合伙人等关键人员无处罚记录。审计过程中,在专业咨询、意见分歧解决、质量复核及检查等方面执行有效,未发现质量管理缺陷。信息安全管理规范,职业风险保障充足。整体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计。经审核,该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报告基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仅用于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附表列示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往来性质涵盖经营性往来和非经营性往来。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矿冶爆锚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确认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0,030.00万元。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4月2日,结论适用于编制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告期间。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对合并北京太格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对象为含商誉资产组在2025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收益法评估,确认该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22,670.00万元。评估报告有效期至完成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告编制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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