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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元力股份(300174)4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62.24万元

截至2026年4月15日收盘,元力股份(300174)报收于17.11元,下跌1.5%,换手率1.76%,成交量6.37万手,成交额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4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62.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136.93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35,957,325.90元,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全部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年产6.56万吨产能全面落地。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维持90万元不变。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6407.5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成本控制及理财收益积累。

交易信息汇总

4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62.2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74.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136.9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427.90万元,同比增长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19.54万元,同比下降19.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062.57万元,同比下降9.50%。基本每股收益0.631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677,711.12元,同比增长2.16%。总资产为4,356,798,043.81元,较上年末增长8.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80,592,825.17元,同比增长5.25%。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5,957,325.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72,176,781.80元(含税),股份回购金额41,995,431.00元,合计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03%。

公司审议通过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华兴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截至2025年末有73名合伙人、332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185人。2025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陈碧芸、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国香均符合独立性要求。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与上期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6年4月24日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http://irm.cninfo.com.cn参与。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许文显、财务总监池信捷、董事会秘书罗聪及独立董事梁丽萍。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公司发布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在股东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障、供应商和客户权益维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履责情况。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427.90万元,净利润23,062.57万元,实施现金分红两次,累计派发现金股利超8296万元。持续推进绿色生产,获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积极参与社会公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治理结构、财务管理、采购与付款、生产管理、销售与收款、信息披露等主要业务和事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事项。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固定津贴为7.2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为税前金额,税费由公司代扣代缴。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5985.3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75212.3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6407.59万元(含利息收入),节余主因为成本控制及理财收益。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中的年产0.5万吨颗粒炭生产线已建成投产。连同前期建成并改造提产的磷酸法化学炭、颗粒炭、物理炭、药用炭、超级电容炭等产线,该项目拟建年产6.56万吨产能的全部生产线已完成建设。项目实施有助于公司活性炭产品成本、质量优势的规模化转换,提升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市场龙头地位。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被担保人包括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6,2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7%,无逾期担保。

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5,985.33万元,2025年度投入募投项目3,177.81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527.83万元,2025年度投入7,392.4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6,837.20万元,可转债项目余额88,879.5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完成置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5,985.33万元,2025年度投入3,177.81万元,年末余额16,837.20万元;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527.83万元,2025年度投入7,392.40万元,年末余额88,879.5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02,500.00万元。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将22,121万元用于年产2,000吨多孔碳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合规,信息披露无重大违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华兴所具备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对,确认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资金划拨,形成原因为日常经营所需。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53,441.58万元,期末余额为53,235.01万元。会计师认为汇总表与审计财务报表内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

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存在其他应收款性质的资金往来,涉及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合计53,441.58万元,本期累计发生金额48,594.45万元,本期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8,801.02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53,235.01万元。资金往来形成原因为日常经营所需,性质为非经营性占用。无现大股东、前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梁丽萍女士、周颖女士、刘俊劭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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