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4日维维股份发布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显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2022年至2024年部分粮油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导致定期报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任冬、总经理赵惠卿、财务总监赵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将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财务核算水平。本次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近1年,维维股份无研报覆盖。
维维股份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23.88亿元,同比下降11.2%;归母净利润2.41亿元,同比下降1.93%;扣非净利润2.32亿元,同比上升37.41%;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67亿元,同比下降8.3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1亿元,同比上升26.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上升23.83%;
维维股份(600300)主营业务:从事豆奶粉、植物蛋白饮料(液态豆奶)、乳品、茶叶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粮食收购、仓储、贸易、加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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