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日收盘,辰欣药业(603367)报收于16.36元,下跌7.2%,换手率4.4%,成交量19.93万手,成交额3.31亿元。
4月3日辰欣药业(603367)收盘价为16.36元,下跌7.2%,当日成交额达1993.12万元,连续第二个交易日下跌。前10个交易日内,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996.77万元,同期股价微涨0.27%。
当日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860.81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1.68%;游资资金净流入988.71万元,占比2.99%;散户资金净流入2872.09万元,占比8.69%。
截至2026年3月31日,辰欣药业股东户数为4.21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3079户,降幅6.8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约1.0万股上升至1.0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8.11万元。
辰欣药业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4.45亿元,同比下降13.48%;归母净利润4.21亿元,同比下降17.22%;扣非净利润2.56亿元,同比下降39.82%。
第四季度单季营收8.61亿元,同比下降12.09%;单季归母净利润3923.71万元,同比下降64.5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为-1772.58万元,同比下降128.39%。
全年毛利率为51.89%,负债率为17.99%,财务费用为-3012.3万元,投资收益为1.23亿元。
辰欣药业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全年营收3,444,716,683.93元,同比下降13.48%;利润总额496,194,690.13元,同比下降13.82%;归母净利润421,249,413.74元,同比下降17.22%;扣非净利润256,314,726.16元,同比下降39.82%;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466,374,582.50元,同比下降18.30%。总资产7,597,467,459.04元,同比增长0.58%;归母净资产6,191,184,283.25元,同比增长4.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1%,基本每股收益0.93元/股。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8元(含税),合计分红157,558,436.89元,占归母净利润的37.40%。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前提是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持续经营,且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母净利润的50%。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以2025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础,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底总股本为452,754,129股,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72,440,660.64元(含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提请股东会授权中期分红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5月7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登记时间为4月30日。会议将审议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年召开4次会议,审议会计估计变更、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体系健全有效。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90万元(年报70万元,内控2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4,492.85万元,其中采购5,258.51万元,销售9,234.34万元;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6,220万元,包括采购6,300万元,销售10,520万元。交易基于市场公允价格,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7,021,878.46元,当年投入43,836,670.41元,主要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723,295.85元存放于工商银行济宁城区支行专户。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无重大违规。
公司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6年度方案,将继续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推进数字化建设、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并坚持现金分红回报股东。
公司将于2026年4月13日10:00-11: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举行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董事长杜振新、财务总监续新兵、独董张自然等将出席。投资者可在4月6日至10日16:00前通过指定渠道提问。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张自然、蔡文春、王唯佳的独立性进行自查,确认三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实控人间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
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明确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公司效益和个人绩效挂钩,建立追索与止付机制,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2025年度述职报告,均表示按规定出席相关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无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相关汇总表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符合监管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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