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3日收盘,宇通重工(600817)报收于11.22元,较上周的10.91元上涨2.84%。本周,宇通重工4月3日盘中最高价报11.6元。3月30日盘中最低价报10.69元。宇通重工当前最新总市值59.84亿元,在环保设备板块市值排名8/2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881/5193。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7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1797.0户,减幅为10.89%。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23万股增加至3.6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9.97万元。
财务报告
宇通重工2025年年报显示,主营收入34.87亿元,同比下降8.2%;归母净利润3.09亿元,同比上升36.25%;扣非净利润2.02亿元,同比上升16.9%。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10.97亿元,同比下降15.21%;单季归母净利润1.22亿元,同比上升26.88%。负债率34.98%,毛利率24.71%,财务费用-987.72万元。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营业收入348,715.83万元,同比下降8.20%;归母净利润30,939.76万元,同比增长36.25%;扣非净利润20,155.33万元,同比增长16.90%;基本每股收益0.59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18%。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326.97万元,同比下降99.43%。总资产411,000.63万元,净资产255,789.94万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以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265,704,173.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净利润266.02%。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2026年中期视盈利和现金流情况决定是否分红。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6年投资计划、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闲置资金理财、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修订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议案,部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宇通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股东为郑州宇通集团和宇通客车,持股比例分别为85%和15%。截至最近一年,资产总额56.30亿元,净资产13.19亿元,净利润0.74亿元。资本充足率29.67%,流动性比例76.61%,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宇通重工在该公司无存贷款业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张美玲,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珂,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肖献敏。2025年度审计费用72.00万元(含税),与上年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194.79万元,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086.21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82.32万元、回购责任担保风险准备85.1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641.16万元。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3,194.79万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拟将《公司章程》第八条修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原为董事长担任。修订后拟变更为总经理陈红伟先生。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质,从业人员3914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项目合伙人张美玲、签字注册会计师海丰瑶、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均满足独立性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与治理层充分沟通。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任独立董事郑秀峰、马书龙、王秀芬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
拟使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简单、本金保障程度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规避汇率风险,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组合类衍生品交易,预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上限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已制定管理制度,禁止风险投机行为,拟采用套期会计处理。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将于2026年4月20日15:00-16:3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4月13日至4月17日前提前提问。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经核查,其专业资质、独立性、执业质量符合要求,能客观、公正履行审计职责,按时出具审计意见,审计结果客观公允。
关于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年拟为控股子公司及购车客户提供担保,预计最高担保余额6.83亿元,其中购车客户回购责任担保额度6.83亿元,授信等相关担保合计5.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接受关联方宇通集团等提供担保并支付费用,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6年2月28日,对外担保余额4.12亿元,无逾期担保。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金融业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执行了询问、核对、抽查等程序,旨在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合理保证。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未发生影响结论的因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工作的总结报告
2025年度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财务总监聘任、各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远期外汇交易等事项。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表,评估内控有效性,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且运行有效,无重大缺陷。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预计2026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关联采购67,461.00万元、接受服务和劳务9,179.50万元、销售材料产品等4,160.10万元、提供服务和劳务5,165.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5,000.00万元。定价遵循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确保公平合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对外投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收购、金融产品投资等。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按权限分级审批。重大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董事长在一定额度内具决策权。规定投资项目监督、独立董事检查权、投资收回与转让条件及违规责任追究。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秀芬)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10次、股东会3次,均投赞成票。担任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关注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现金分红、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高管薪酬及股权激励等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内部审计制度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工作,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进行监督评价。对董事会负责,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内控制度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秀峰)
自2025年2月28日起任职,全年出席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均投赞成票。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分别出席5次会议,履行监督职责。与中小股东沟通,参与现场考察,关注财务、内控及治理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提名、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伟)
报告期内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均投赞成票。参与审议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股票事项,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激励计划实施及管理团队稳定。与审计机构沟通,关注公司财务与经营情况,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2025年2月28日换届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薪酬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津贴每年16万元,非独立董事津贴每年5万元。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提出方案,董事会和股东会分别决策高管和董事薪酬。存在违规行为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将停止发放津贴或追回已发薪酬。设立激励基金用于奖励有贡献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在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完成工作交接、接受离任审计,并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六年内有效,且离职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偿。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30,604,346元。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管忠实勤勉义务、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决策权限等。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设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优先,连续三年内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耿明斋)
2025年1-2月期间出席1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及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董事候选人选审核,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股票事项发表意见。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听取审计进展,并与中小股东交流。公司积极配合履职。2025年2月28日换届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书龙)
自2025年2月28日起任职。报告期内出席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及7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在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履职尽责,参与高管薪酬方案审议及高管人选审核。关注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提名、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积极配合履职,保障信息知情权。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宁金成)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均投赞成票。参与董事候选人遴选审核,与审计机构沟通监督审计质量,关注股权激励调整事项。公司已配合其履职。2025年2月28日换届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业绩考核达标,2025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5.88%。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47,500股。因部分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1,102,500股,回购价格由6.10元/股调整为5.72元/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二类激励对象将自2026年9月18日起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2025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65.58%,满足业绩考核目标。6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35,000股,另有555,000股因考核未达标将被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由4.18元/股调整为3.80元/股。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为大信审字[2026]第16-00005号,仅用于出具业务报告使用,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但未提供具体审计意见或结论。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次拟解锁股票数量为482,500股,其中2024年激励计划涉及6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35,000股;2025年激励计划涉及6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47,500股。公司业绩考核达标,2025年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65.58%,较2023-2024年均值增长35.88%,对应解锁系数均为100%。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因实施2024年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息合计0.38元,据此将2024年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股份的回购价格由4.18元/股调整为3.80元/股,2025年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6.10元/股调整为5.72元/股。因14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57,500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年4月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657,500股,将与此前暂未注销的570,000股统一办理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1,076,846股。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5月17日,申报地点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4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汤玥先生、赵永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赵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上述事项均获全票通过,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定于2026年4月28日14时30分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举行,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审计机构、使用闲置资金理财、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修订公司章程、核心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1日。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26年4月3日收到董事长晁莉红女士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等职务,辞职将在新任董事选举完成后生效;辞职后仍担任宇通集团副董事长。同日收到董事胡文波先生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辞职立即生效。公司提名汤玥先生、赵永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聘任赵永先生为财务总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拟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000股,回购价格为5.7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减资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年4月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70,000股,将与此前暂未注销的2,227,500股统一办理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0,906,846股。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5月21日,申报地点为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年4月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胡文波离职及另一名激励对象岗位变动,拟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0,000股,回购价格为5.72元/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并支付对应股份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31,076,846股变更为530,906,846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尚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注册资本减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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