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日收盘,特一药业(002728)报收于11.41元,上涨1.33%,换手率12.28%,成交量40.76万手,成交额4.64亿元。
4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74.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960.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134.28万元。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等激励对象,考核期为2026至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部分预留授予可视授予时间调整为2027至2028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设定目标值、触发值,解除限售比例与考核完成度挂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不同可解除限售比例。若公司或个人未达标,相应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特一药业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草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履行信息披露、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其核实,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将由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计划符合相关规定。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372.961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7%,其中首次授予1,143.80万股,预留229.1618万股。授予价格为7.37元/股。激励对象共计197人,包括董事、高管、中层及技术业务骨干。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设三年业绩考核期,以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为考核指标,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372.961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7%,其中首次授予1,143.80万股,预留229.1618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7.37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共197人,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设三年业绩考核期,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许荣煌主持,关联董事陈习良、姚如卿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同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04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4月17日。会议将审议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子公司担保、董事薪酬制度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其中,涉及激励对象的股东需对激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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