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2日收盘,锐科激光(300747)报收于26.93元,下跌1.43%,换手率1.86%,成交量9.46万手,成交额2.57亿元。
4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521.4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2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525.74万元。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因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原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预期经营情况存在偏差,继续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激励效果。终止实施该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方向,不损害公司、股东及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
锐科激光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2025年度考核结论及薪酬核定的议案,考核结论为A(优秀),核定薪酬为114.69万元;审议通过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考核结论及薪酬核定议案;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营计划(草案)等议案;审议通过终止实施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该计划因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终止,后续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4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考核结论、核定薪酬、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终止实施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等议案。其中,终止长期股权激励计划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环境及经营发展变化,拟终止实施长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因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已完成回购注销,第二期尚未实施。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国有控股股东将在决议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报告。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因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未达成业绩考核指标,相关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回购注销,第二期计划尚未实施。鉴于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决定终止长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管理办法同步废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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