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中船防务(600685)报收于29.77元,上涨0.37%,换手率1.12%,成交量9.18万手,成交额2.72亿元。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8.23万元,占总成交额1.46%;游资资金净流入306.74万元,占总成交额1.13%;散户资金净流出704.97万元,占总成交额2.59%。
中船防务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205.47亿元,同比上升5.9%;归母净利润10.08亿元,同比上升167.26%;扣非净利润9.17亿元,同比上升173.15%;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2.32亿元,同比下降7.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53亿元,同比上升85.8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12亿元,同比上升77.19%;负债率61.28%,投资收益8.35亿元,财务费用-1.98亿元,毛利率10.06%。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州文船重工有限公司和广州黄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合计12.14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文船重工11.14亿元,黄船海工1亿元。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担保额度可在两者之间调剂使用。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1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4%,无逾期担保。
2025年度,独立董事林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10次、股东会5次,审计委员会8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提名、薪酬考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两次现金分红,合计每股派现0.15元(含税)。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审计准则,审计结果显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指出,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或发现错报,且未来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经审核,该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该表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营性往来形成,涉及多个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科目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等。报告仅供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中船防务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47亿元,同比增长5.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8亿元,同比增长167.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17亿元。总资产为560.22亿元,同比增长4.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2.35亿元,同比增长2.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亿元。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1.91亿元,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04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以2025年末总股本1,413,506,378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0,823,361.03元(含税),全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2025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现金分红总额占上半年净利润比例不高于30%。该预案及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翁红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其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安排的预案》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汇率波动对业绩的不利影响,拟于2026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交易金额任一时点不超过68.25亿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信贷或募集资金。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与进出口合同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相匹配,不进行投机交易。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流程和风控措施,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作出新决议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说明。中船防务与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存款、贷款及授信等业务,相关数据已与经审计财务报表核对,在重大方面无差异。汇总表包括存放于中船财务公司的存款、向中船财务公司的借款、银行综合授信及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具体金额及利息收支情况。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估。信永中和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进行沟通,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客观、公正,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委员会将持续加强对外部审计的监督,保障董事会有效运作。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公司本部及主要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未发现重大缺陷,个别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备执业资质和独立性,项目团队经验丰富,未发现诚信问题。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专业咨询、意见分歧解决、质量复核及检查机制,执行四级复核制度,审计过程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工作。公司认为其较好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任务。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摘要,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信息和关键绩效。报告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附录C2、上交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及相关国际标准。公司已设立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作为可持续发展治理机构,建立ESG信息内部报告与监督机制,并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报告识别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创新驱动等13项具有双重重要性的ESG议题,覆盖产品安全、员工权益、供应链管理、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翁红兵先生作为总经理候选人、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经审阅,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履职所需的能力和条件。同意提名翁红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及手持合同进行减值测试,2025年第四季度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62.87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7,283.30万元,信用减值准备179.57万元。该项计提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462.87万元。董事会认为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审计委员会亦认为本次计提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5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该事项已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生效。信永中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项目团队成员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2025年度,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勤勉履职,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包括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任审计机构、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等事项。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ESG报告,监督对外担保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等重大事项。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未发现重大缺陷。2026年将继续加强内外部审计协调,提升监督效能。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47亿元,同比增长5.90%;归母净利润10.08亿元,同比增长167.26%。全年承接订单234.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4%,签订53艘船舶建造合同。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管理、成本控制和数字化转型,完成多项自主研发与专利申请。实施中期与年度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2亿元。信息披露获上交所连续四年A级评价,提升H股估值,改善破净局面。完善公司治理,修订18项制度,撤销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其职能。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开展业绩说明会与反向路演,获多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奖项。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林斌、聂炜、李志坚、谢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情况进行公告。中船财务为依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体系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95.34亿元,净资产21.71亿元,净利润1.57亿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19.20亿元,贷款余额6.40亿元,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公司已建立持续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关联交易风险可控。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目的为套期保值,主要涉及远期结售汇等衍生业务合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8.25亿美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事项已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已制定相关风控措施,确保交易合规、风险可控。
2025年度,独立董事李志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薪酬、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两次现金分红,合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或弃权事项。
中船防务独立董事谢昕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发表报告,详细说明其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参会情况、与审计机构及中小股东的沟通、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提名、薪酬考核、业绩预告、现金分红、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的监督与审核意见。报告确认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行为。谢昕表示将持续勤勉履职,促进公司治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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