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林洋能源(601222)报收于6.47元,下跌0.92%,换手率1.99%,成交量40.95万手,成交额2.65亿元。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4.64万元,占总成交额1.94%;游资资金净流入100.17万元,占总成交额0.38%;散户资金净流入414.48万元,占总成交额1.5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推荐为2026年营销项目计量设备专项公开招标采购的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项目包括A级单相智能电能表、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和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共3个包,合计数量27.6万台。预计中标总金额约5556.76万元,对公司2026年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目前尚处于公示期,未收到正式中标通知书,合同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2,100万元,项目交易总价为207,125.68万元。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42,100万元,项目交易总价为207,125.68万元。目标公司核心资产为启东市吕四海域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总装机容量400兆瓦,已于2025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发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整体产生的利润预计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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