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中科环保(301175)报收于6.53元,上涨0.0%,换手率4.04%,成交量25.11万手,成交额1.65亿元。
资金流向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46.7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519.6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72.87万元。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中科环保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17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9282.0户,增幅为21.8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47万股减少至2.8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1.42万元。
财务报告
中科环保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8.73亿元,同比上升12.62%;归母净利润3.82亿元,同比上升19.04%;扣非净利润3.76亿元,同比上升19.1%;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0亿元,同比上升29.5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327.32万元,同比上升46.0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102.67万元,同比上升42.8%;负债率52.33%,投资收益62.28万元,财务费用7485.13万元,毛利率40.2%。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琪(离任)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琪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王琪因任期满6年,于2026年1月7日离任。报告期内,其出席全部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主持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列席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未发现关联交易,监督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股权激励等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汉涛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汉涛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会3次,均亲自参会,未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对定期报告、财务预决算、内控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公司全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本人未提议召开会议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重点关注公司治理、高管薪酬、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提名新任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完成预留授予。本人未提议召开会议或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公司2025年度《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中科环保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声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审计结果对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推测具有风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中科环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50,173,685.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31,044,522.62元,余额为19,129,162.38元。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设专户并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规范使用募集资金。2025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外的其他用途等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净额1,350,173,685.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331,044,522.62元,余额19,129,162.38元。公司按规定开设专户并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未发生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等情况。部分账户已注销,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认为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154号专项报告。经核对,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不存在不一致。报告仅用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期末余额合计80,453.34万元,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核算。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确认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3亿元,净利润4.2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2亿元。关键审计事项包括PPP项目建造收入、项目运营收入及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科环保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257.64万元,同比增长12.62%;利润总额46,228.17万元,同比增长1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76.47万元,同比增长19.04%;基本每股收益0.26元,同比增长18.1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7%,较上年提升1.25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1,405,793.46元,同比增长13.05%。公司总资产为8,570,031,324.38元,较上年末增长14.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05,083,902.02元,同比增长3.47%。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1,47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7,18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764,715.90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976,586,424.21元。全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61.69%。同时公司提出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拟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多项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部分议案涉及回避表决。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8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独立董事将在会上述职。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会议为期半天,参会费用自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86.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7.2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拥有2523名注册会计师,2025年度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熊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份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曾因北方长龙项目被出具警示函。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3亿元,同比增长12.62%;归母净利润3.82亿元,同比增长19.04%。供热业务持续扩大,供热量达185.96万吨,上网电量11.60亿度,累计核发绿证311.98万张。公司推进并购投资,贵港项目、平南项目完成摘牌,玉溪项目投产当月盈利。研发投入6,531.09万元,多项技术取得突破并获国家鼓励。董事会规范运作,召开8次董事会等系列会议,强化治理效能。实施中期及年度分红,全年现金分红占比61.69%。控股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12个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相关意见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报告。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3亿元,同比增长12.62%;归母净利润3.82亿元,同比增长19.04%。公司通过战略落地、创新驱动、治理优化等举措,提升发展质量与股东回报。全年分红比例达61.69%,累计分红6.62亿元。研发投入6,531.09万元,绿证交易、气证合一、海外拓展取得突破。公司修订32项制度,ESG评级提升至AA级,并荣获多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奖项。
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6,000.00万元担保,为其控股公司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51.75万元担保,合计新增担保额度39,051.75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被担保方经营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可控。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9,320.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1%,无逾期担保。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350,173,685.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1,331,044,522.62元,年末募集资金余额19,129,162.38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按规定开立并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资金使用符合规范。报告期内未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募集资金使用等专项核查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立信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资格,拥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通过事前审核、过程沟通、结果审议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其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合计80,453.34万元,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核算,形成原因为资金往来。控股股东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往来,金额已结清。与重要子公司关联方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性应收款项593.60万元。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情况表,确认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下发的批复,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持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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