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中集集团(000039)报收于11.22元,下跌1.58%,换手率1.67%,成交量38.52万手,成交额4.34亿元。
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55.0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439.2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494.26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8.35万户,较12月31日减少7000.0户,减幅为7.7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54万股增加至2.76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7.23万元。
中集集团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566.11亿元,同比下降11.85%;归母净利润2.21亿元,同比下降92.57%;扣非净利润-3094.3万元,同比下降100.9%;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95.51亿元,同比下降18.7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3.45亿元,同比下降217.5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4.86亿元,同比下降184.44%;负债率59.94%,投资收益-14.1亿元,财务费用20.33亿元,毛利率12.45%。
中集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王桂埙履职期间出席全部17次董事会会议及1次股东会,参与各类委员会会议30次,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年末总资产为166,795,50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4.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为50,391,529万元,同比下降2.38%;营业收入156,611,446万元,同比下降11.85%;归母净利润22,082万元,同比下降92.57%;扣非净利润-30,943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下降94.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9%,同比下降5.71个百分点;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8,514,449万元,同比增长99.86%。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46,340,845股为基数,每1股派现金人民币0.17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金额约939,095千元,占归母净利润的425.28%;结合股份回购,现金分红与回购合计占净利润的838.78%;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预计派息日在2026年8月31日前。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集集团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分红派息预案》《2026年度担保计划》《关于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开展资金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更新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关于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股票发行及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并批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等文件。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发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公告,境内同步披露;本次股息为普通末期股息,宣派股息为每1股0.179元人民币,股息派发日为2026年8月31日;除净日、记录日期、汇率及派息金额等具体信息尚待公布;公司股票代码为000039、02039及299901。
2025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涉及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存款、贷款业务;相关方在中集财司的存款和贷款余额均未超过设定上限,利率遵循市场水平;中集财司具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质,相关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汇总表已经董事会确认。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集团总部及297家下属公司,覆盖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92%以上;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且基准日后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
公司对截至2025年年末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621,518千元;其中主要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40,938千元、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342,873千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7,164千元、商誉减值准备84,395千元等;本次计提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及所有者权益1,403,802千元,旨在更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计划在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通过汇率、利率及钢材衍生品交易对冲全球经营中的价格波动风险,禁止投机交易;汇率衍生品最高持仓不超过等值75亿美元,利率衍生品最高持仓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或70亿人民币,钢材衍生品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掉期、互换、期权、期货等,交易场所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或期货交易所;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担保计划,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50亿元,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约570亿元,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合计14亿元;计划包括为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担保,为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担保;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存在担保风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2025年度证券投资合计最初投资成本1,399,672千元,期末账面价值965,138千元,报告期损益20,193千元;投资品种包括境内境外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海航重组抵债获得,会计核算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经审计,中集集团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5,661,145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184,412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5,476,733万元;扣除项目主要为销售材料、其他劳务服务及租金等不属于主营业务的收入;该扣除情况表已经董事会批准,专项说明仅用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完成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等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其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认为其履职符合监管要求。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中集集团2025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关联资金往来主要发生在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联营企业及重要股东之间,包括资金拆借、应收股利、代垫费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相关款项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按会计准则核算;汇总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联营企业、重要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涉及资金拆借、应收股利、代垫费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采购等事项,往来性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往来;所有往来余额均已列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汇总表已于2026年3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对现任及已离任独立董事张光华、王桂埙、谢家伟、杨雄、吕冯美仪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产品风险评级为稳健型、风险水平较低,单笔投放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理财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独立董事张光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高管薪酬等事项,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025年度,杨雄作为中集集团独立董事,出席全部28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参加审计、战略、薪酬等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44次;履职期间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关联交易、高管聘任、内部控制等事项,审阅定期报告,监督信息披露,确保符合监管要求;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跟进内外部审计工作,推动审计质量提升;2025年3月参加业绩发布会,5月、8月分别赴中集来福士和东莞中集专用车调研;2025年11月14日因个人原因辞职,2026年1月29日新任独董获批后正式离任。
吕冯美仪作为中集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等事项,监督公司治理及内控执行,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5月15日因任期届满离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未包括2025年度收购的浙江中集马尔风机有限公司、友奇环境工程(上海)有限公司、CIMC WETRANS MALAYSIA SDN.BHD.、PT CIMC WETRANS INDONESIA和AUK SERVICE PTY.LTD.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符合监管豁免规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中集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海洋工程行业相关资产减值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商誉减值;审计过程中执行了内部控制评价、数据监盘、估值测试及敏感性分析等程序。
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包括一般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或项目投资等;发行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可续期债券除外),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具体条款由董事会或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集集团拟申请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DFI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由人民币60亿元调整至150亿元;本次调整基于原注册额度有效期届满,为满足集团中长期战略项目与运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调整后额度将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董事长麦良或其授权人决定具体发行事宜。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购回310,500股H股股份,每股购回价介乎港币10.34至10.50元,合计支付总额港币3,233,528元;该等股份拟持作库存股份,未拟注销;本次购回在联交所进行,占购回前已发行H股股份的0.01%;购回授权决议于2025年5月15日通过,截至当日累计购回61,426,800股,占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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