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7日收盘,中国人寿(601628)报收于37.32元,较上周的41.72元下跌10.55%。本周,中国人寿3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41.42元。3月27日盘中最低价报36.92元。中国人寿当前最新总市值10548.39亿元,在保险板块市值排名1/5,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0/5191。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中国人寿股东户数为8.52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9394户,增幅12.39%。户均持股数量由27.47万股降至24.4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87.16万元。
财务报告
中国人寿2025年主营收入6156.78亿元,同比上升16.48%;归母净利润1540.78亿元,同比上升44.09%;扣非净利润1542.78亿元,同比上升44.02%。第四季度单季主营收入777.83亿元,同比下降23.28%;单季归母净利润-137.26亿元,同比下降669.07%。负债率91.99%,投资收益1984.57亿元。
中国人寿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年营业收入615,678亿元,同比增长16.5%;营业利润181,998亿元,同比增长57.4%;归母净利润154,078亿元,同比增长44.1%。总资产7,591,004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12.1%;投资资产7,423,705亿元,同比增长12.3%;负债合计6,982,611亿元,同比增长11.8%;保险合同负债6,376,114亿元,同比增长9.5%。归母股东权益595,205亿元,同比增长16.8%。基本每股收益5.45元,同比增长44.1%;每股净资产21.06元,同比增长16.8%。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459,925亿元,同比增长21.4%。总投资收益率6.09%,同比上升0.59个百分点。拟派末期股息每股0.618元(含税),中期已派0.238元(含税),全年合计0.856元(含税)。
中国人寿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18元(含税),全年合计每股0.856元(含税),分红总额约241.95亿元,占归母净利润的16%。方案尚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暂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8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7月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同为2026年7月9日。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国人寿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会议通过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议案,提名张新宇先生为首席网络安全官,并审议通过2025年度多项管理报告及2026年度工作安排。所有议案均获表决通过,部分将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国人寿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2025年第四季度)
截至2025年第四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28.7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74.01%;实际资本1,050,358百万元,最低资本603,624百万元。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风险综合评级连续30个季度保持AAA级。报告期内无重大投资损失、重大融资活动及重大担保事项,董监高无持股变动。
中国人寿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师。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2024年审计A股上市公司155家,其中金融业27家。项目合伙人辜虹、签字会计师韩奇冰、质控复核人严盛炜近三年无执业处罚。审计费用为5,305万元,与2025年度持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国人寿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摘要
报告涵盖2025年全年,覆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立董事会ESG/绿色金融委员会,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披露应对气候变化、乡村振兴、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议题,明确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及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中国人寿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无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8%和99%。审计意见与公司结论一致,已完成上年度缺陷整改。
中国人寿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审查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的资质、独立性和执业能力,审议通过聘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与审计师定期沟通,听取审计进展汇报,督促其勤勉尽责。认为两家事务所按时合规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国人寿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后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经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之处。本说明仅用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中国人寿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公司拟出资28亿元,与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福州市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金宏致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福州合睿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共同设立福建省鑫睿科创接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认缴总额40.154亿元,聚焦私募股权二级市场,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国寿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国人寿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对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两家事务所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完成审计工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遵守执业规范,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聘任程序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流程。
中国人寿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双方将在基础技术、数字化经营管理、医保业务、客户资源开发、康养管理等领域开展合作。预计未来三年每年交易金额上限分别为13.5亿元、14.5亿元和15亿元。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中国人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20项议案,听取5项报告。审核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各季度财务报告,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议审计师聘用事项,并修订委员会议事规则。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审计有效,外部审计师履职合规。2026年起,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中国人寿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发布第19份ESG暨社会责任报告,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披露绿色保险、绿色投资、绿色运营实践。总保费突破7000亿元,绿色保险风险保额超1.8万亿元,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超5万亿元。积极参与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民生项目,推进数字化服务与适老化改造,MSCI ESG评级升至AA级。
中国人寿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监管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陈洁、卢锋的独立性进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未在公司或主要股东单位兼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中国人寿2025年度独立董事陈洁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职,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董事及高管提名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重视内外部审计监督,与外部审计师保持沟通,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关联交易合规性,参与公司现场调研与专题培训,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中国人寿2025年度独立董事翟海涛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履行监督、决策、咨询职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审批、财务报告审核、内部控制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与战略研讨、实地调研及培训,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认为公司治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中国人寿2025年度独立董事卢锋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职,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董事及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与公司调研,听取管理层汇报,参加培训,监督外部审计,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有效,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将持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中国人寿2025年度独立董事林志权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履行审议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等职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审批、财务报告审核、内部控制评价、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董事及高管提名与薪酬等事项,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参加公司调研及培训,确保履职独立性与专业性。
中国人寿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负责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中国人寿H股公告
提名薪酬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3-7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席。负责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和组成,拟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人选资格,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培训计划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就董事任免、高管聘任、薪酬政策、股权激励、独立董事资格审查等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确保薪酬决定合规透明。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录理由并披露。委员会还应评估董事会表现,检讨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审查离职赔偿及失当行为解雇赔偿安排,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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