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4日收盘,复星医药(600196)报收于24.31元,上涨2.14%,换手率0.64%,成交量13.49万手,成交额3.25亿元。
3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17.58万元,占总成交额1.59%;游资资金净流出1994.62万元,占总成交额6.14%;散户资金净流入1477.05万元,占总成交额4.55%。
复星医药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16.62亿元,同比增长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1亿元,同比增长21.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0亿元,同比增长1.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13亿元,同比增长16.45%。总资产1200.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7.4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3%,基本每股收益1.27元。创新药品收入98.93亿元,占营业收入23.75%;境外收入129.77亿元,占营业收入31.15%。研发总投入59.13亿元,其中创新药品相关研发投入占比72.77%。
复星医药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税前),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但未注销股份后的2,639,554,073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29,426,088.47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4%。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596,230,283.81元,现金分红比例为91.34%。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无重大错报或舞弊行为,内部控制符合监管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安永按规定独立履职,建议续聘其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3.23%和95.86%。
公司对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复星财务公司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主要监管指标符合要求。其资产总额102.18亿元,净资产21.20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79亿元,净利润1.58亿元。本公司在复星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7.64亿元,贷款余额为1.40亿元,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45,619.8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446,062.56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相关账户已销户。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22,086.50万元,全部用于“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项目。此前经股东大会批准,将“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综合性基地”项目未投入资金19,314万元转投创新药物项目,并优化子项目结构。闲置募集资金曾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已于2025年7月7日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已获批准的预计总额内发生,交易内容包括向国药控股、复星国际等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医药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通过复星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原则,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年9月25日,复星医药及控股子公司拟共同设立专项基金,并由复星医药产业向该基金或其控制实体转让所持上海克隆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截至2026年3月24日,专项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获得首期实缴出资3000万元,尚待中基协备案。因《转让协议》签订条件未全部满足,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将《转让协议》最晚签订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30日。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拟与具备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新增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包括售后回租和直租模式。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确定具体条款并签署相关文件。业务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预计不会对集团现阶段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公司已建立由董事会ESG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及工作小组构成的治理架构,相关信息纳入管理层绩效考核。报告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编制依据包括上交所、港交所相关指引及GRI标准。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了鉴证意见。重点议题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管理、创新研发、质量管理、员工权益、反商业贿赂等。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批准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00,000万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时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或授权被撤销时止。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以及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履约义务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其余额度用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被担保方。若被担保方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超出持股比例部分由其他股东或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截至2026年3月24日,集团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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