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24日收盘,日久光电(003015)报收于14.8元,上涨1.37%,换手率4.74%,成交量11.72万手,成交额1.71亿元。
3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01.5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17.7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719.37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19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减少2514.0户,减幅为7.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8166.0股增加至8809.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5.54万元。
日久光电2025年实现主营收入6.67亿元,同比增长14.46%;归母净利润1.05亿元,同比增长54.94%;扣非净利润9916.19万元,同比增长64.13%。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67亿元,同比增长19.4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763.54万元,同比增长147.9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476.72万元,同比增长174.66%。公司负债率为13.57%,毛利率为32.39%,财务费用为-12.71万元,投资收益为21.96万元。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310,587,559.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32,717,945.39元。营业收入为667,360,828.06元,同比增长1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45,126.77元,同比增长54.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9,161,892.33元,同比增长64.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751,427.32元,同比增长35.40%。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8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9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343,629.64元。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5,247,55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85%。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并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将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6日。会议将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修订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议案。其中部分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可于2026年4月17日至21日通过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参会。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计收费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与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667,360,828.06元,同比增长14.46%;净利润为104,545,126.77元,同比增长54.94%。利润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等指标均实现显著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导电膜和光学膜产品收入上升。资产总额达13.11亿元,同比增长17.9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85亿元,同比增长35.40%。
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6,736.08万元,同比增长14.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54.51万元,同比增长54.94%。ITO导电膜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1.62%,调光导电膜受益于汽车智能天幕市场增长,收入同比增长189.96%。AR光学膜收入同比增长109.86%。董事会全年召开6次会议,组织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对外投资等事项。公司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审议董事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实际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发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薪酬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将于2026年4月3日15:00-17:00在全景网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15:00。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超先生、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财务总监余寅萍女士。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募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运行良好,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子公司时资本公积的处理、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等内容。变更后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容诚所具备相应资质,执业记录良好,项目团队人员稳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制定合理的审计方案,执行完善质量控制程序,有效管理信息安全,具备较强风险承担能力。经评估,容诚所勤勉尽责,能够公允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资质和执业能力,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多轮沟通,认为其独立、公正、按时完成了审计任务。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往来,其中其他应收款6,000.00万元为借款及利息,属于非经营性往来。其余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
公司披露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38.67万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439.65万元,均因销售交易形成;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6,000.00万元,系借款及利息,属非经营性往来。表格中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所有数据以净额列示。
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任永平、孔烽、张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不涉及股票及证券投资。投资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组织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任永平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全年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会3次,审计委员会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重点审议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董监高聘任等重大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张雅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对议案提出异议。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任免、薪酬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或承诺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孔烽在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聘任副总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等事项。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绩效薪酬部分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支付。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公司将停止发放或追回已发激励收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董事会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确认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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