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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浙江黎明年报 - 第四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81.69%

截至2026年3月20日收盘,浙江黎明(603048)报收于20.76元,下跌2.81%,换手率1.22%,成交量1.79万手,成交额3768.8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浙江黎明2025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41.61%,但全年营收同比增长12.75%,第四季度出现亏损。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分红总额占2025年归母净利润的131.27%。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87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出,游资呈净流入态势。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2月28日股东户数环比增长1.65%,户均持股数量下降至1.44万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交易信息汇总

3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87万元,占总成交额0.71%;游资资金净流入126.32万元,占总成交额3.35%;散户资金净流出99.45万元,占总成交额2.64%。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浙江黎明披露,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2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165.0户,增幅为1.6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7万股减少至1.4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5.34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浙江黎明2025年年报显示,当年度公司主营收入7.27亿元,同比上升12.75%;归母净利润3115.6万元,同比下降41.61%;扣非净利润3127.34万元,同比下降34.48%;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07亿元,同比上升9.5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354.59万元,同比下降181.6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89.91万元,同比下降155.34%;负债率21.91%,投资收益718.58万元,财务费用-239.53万元,毛利率34.27%。

公司公告汇总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26,956,725.68元,同比增长12.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56,035.35元,同比下降4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273,431.47元,同比下降34.48%。利润总额为34,668,984.90元,同比下降35.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798,606.26元,同比下降17.8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5%,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预计派发总额40,898,928.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1.27%。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浙江黎明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898,928.00元(含税)。该方案基于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25,913.29万元,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31.27%。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等议案。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0,898,928.00元(含税)。会议还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票据池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多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8日,登记时间截止至2026年4月10日16:00。会议审议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八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第4、5、6、8项。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公司会议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中,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寒斌、华林及董事郑晓敏组成,报告期内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等事项。委员会监督并评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认为其勤勉尽责,同意续聘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委员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其真实、完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有效,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关联交易公允,未发现重大问题。

天健审〔2026〕790号-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相关资金往来情况。该报告仅供年度报告披露使用。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2026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内控与经营管理融合,优化流程,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和独立性,2024年末拥有250名合伙人、2,363名注册会计师,其中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29.69亿元,审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56家,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曾因华仪电气案被判定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已履行判决。项目团队成员近三年无处罚记录,具备独立性。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执业准则,完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专项事项的审计工作,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华林、宋寒斌、姚栋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49,827.57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76,061.40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062,525.45元,包括存货跌价准备19,545,222.35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872,203.10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45,100.00元。本次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1,312,353.02元,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承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12个月内与合作金融机构继续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内容包括票据托管、托收、质押融资、贴现等,旨在降低管理成本、平衡内部持票与用票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用多种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并已制定相应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2025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0万元,主要为向关联方俞振寰租赁车辆。2026年度预计继续发生关联租赁40万元,与上年实际持平。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浙江黎明拟在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4月1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子公司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无反担保,被担保人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2024年经审计业务收入29.69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5年审计756家上市公司,涉及制造业等多行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和5月2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其资质、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并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其就审计计划、重点事项、风险评估及审计结论进行沟通。认为其审计工作公允、客观、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具备证券业务资质,截至2025年末拥有250名合伙人、2363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29.6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5年为75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制造业等主要行业,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8家。该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并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2亿元。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曾因华仪电气案被判决在5%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已履行完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近三年无处罚记录,与公司保持独立性。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林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林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共出席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2次,未有缺席情况。参与年报编制沟通与审计监督,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高管提名与薪酬、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现金分红及内部控制等事项。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关联交易公允,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寒斌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寒斌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提交述职报告。报告期间,其出席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未出现缺席或委托情形。参与年报编制沟通,监督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高管提名与薪酬、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工作。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关联交易公允,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现金分红方案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发展,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栋伟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栋伟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报告期内,其出席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未有缺席情况。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沟通,监督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与薪酬、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工作。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天健审〔2026〕78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准则,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披露了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及对未来有效性的推测风险。

天健审〔2026〕788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7亿元,净利润3115.60万元。报告包含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指标分析等内容。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批准报出该报告。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内容包括确认发行条件、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A股股票,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授权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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