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监管公告 - 正文

*ST长药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证券之星消息,3月18日*ST长药公开信息显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月晓、非独立董事韩庆凯、财务总监杨英环、宁潞宏、李萱、胡正盈、张涛、杨正辉、郭晓伟、郑树峰、罗明、罗飞、邓远军、李金凤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0年11月,*ST长药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星)52.75%的股权。同年12月,长江星纳入*ST长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长江星原实际控制人罗明等对长江星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等指标进行了业绩承诺。上述收购完成后,罗明继续担任长江星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长江星的经营管理工作。2021年至2023年,长江星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源)、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制药)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等,在没有发生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ST长药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同时,由于2022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导致*ST长药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处罚决定如下:
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长江星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罗明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罗明自本所作出决定之日起,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长江星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罗明,杨正辉,时任董事长郭晓伟、李金凤,董事、时任董事长韩庆凯,长江星董事、总经理、新峰制药时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江源执行董事罗飞,时任财务总监郑树峰,时任财务总监、长江星时任董事胡正盈,财务总监、长江星董事杨英环,时任董事李萱,副总经理、时任董事会秘书、长江星董事杨月晓,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潞宏,时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张涛、邓远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药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