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12日收盘,天普股份(605255)报收于113.0元,上涨0.5%,换手率1.28%,成交量1.71万手,成交额1.94亿元。
资金流向
3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31.65万元,占总成交额1.71%;游资资金净流入55.08万元,占总成交额0.28%;散户资金净流出386.72万元,占总成交额2.0%。
天普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3月)
为规范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情形,规定了豁免披露的方式及后续披露要求。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做好登记备案并防止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相关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须将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
天普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议逐项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会议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合法有效。
天普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要求审计部定期提交审计计划和报告,对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保持独立性与职业谨慎,公司对阻挠审计的行为可采取相应措施。
天普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工作内容、方式及组织实施机制。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设立专门渠道并建立档案保存机制,保障投资者权利行使和诉求处理。
天普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报送和保存要求。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须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责。
天普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3月修订)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规范了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划分、保密措施等,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主体。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需在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
天普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3月)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变动禁止情形、买卖窗口期限制、年度转让比例限制及信息披露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需在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前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