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10日收盘,玉禾田(300815)报收于24.91元,上涨2.76%,换手率1.75%,成交量6.83万手,成交额1.69亿元。
3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8.9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44.7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33.73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注册稿)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内容涵盖经营现金流波动、应收账款增加、商誉减值测试、财务性投资、行政处罚合规性、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必要性等多个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波动合理,应收账款减值计提充分,商誉减值测试符合准则要求,不存在重大财务性投资,相关内控有效执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用于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募集资金用途合理,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推荐上市。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注册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文件涉及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包括公司经营合规性、行政处罚情况、关联交易、资产租赁、商誉减值、财务性投资等事项的法律核查意见。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对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发行保荐书。文件包括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保荐人承诺事项及推荐意见。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城市运营和物业管理,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将用于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相关发行条件,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发行合法合规。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用于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告披露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财务状况、募投项目详情及各类风险因素。
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意见的回复(注册稿)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内容涵盖公司财务状况、商誉减值测试、行政处罚合规性、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等事项。公告说明了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确认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且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同时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合理性、产能消化措施及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6年3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进行更新和修订,并披露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能否注册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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