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9日收盘,*ST阳光(000608)报收于3.33元,下跌3.2%,换手率3.33%,成交量24.79万手,成交额8283.9万元。
3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19.0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973.5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45.47万元。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丹女士、刘佳燊先生、谌中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谢志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及《关于签署<委托租赁终止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对后者回避表决。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8日。会议审议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议案,包括选举刘丹、刘佳燊、谌中谋为非独立董事,选举谢志伟为独立董事。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谢志伟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亦未从事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活动。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客观,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提名人刘丹提名谢志伟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从事影响独立性的业务往来,且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被提名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收到董事长陈家贤、董事陈家慧、张志斐及独立董事郭磊明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控制权转让后续安排,上述人员申请辞去相关职务。陈家慧、张志斐的辞职即时生效,陈家贤及郭磊明的辞职需待补选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刘丹、刘佳燊、谌中谋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志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和新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租赁终止协议》,自2026年3月31日起提前终止原委托租赁服务协议。双方同意服务费结算至终止日,固定服务费175万元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奖励服务费在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核对并支付。本次终止系因公司控制权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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